为满足读者图书借阅需求,图书馆推出全新的《内蒙古大学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新规则三大亮点:
新规则将于即日起执行,具体调整如下,望广大读者相互转告!1. 读者凭有效借阅证件(校园卡)可在图书馆借阅图书。2. 图书馆所藏文献资料系国家资产,读者应妥善保管所借图书,不得有拆散、剪裁、圈点、涂划等污损图书的行为。3. 中、外文图书(外文图书是指购买版权的图书)外借数量及借期4. 蒙古文图书外借数量及借期:教师20册,学生10册。教师借阅期限60天,可以续借一次30天,学生借阅期限30天,可以续借一次15天。
5. 保留本图书、期刊、工具书以及其他图书馆规定不能外借的书刊,不能外借。2. 读者未办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将书刊携出图书馆,否则按偷窃书刊处理。3. 阅览区(室)内开架书刊,按需阅取,阅毕请按规定放到指定位置。科研经费专项专款图书,项目负责人可借300册,借期1年,续借1年,学生有项目资金的借阅册数和借阅期限与教师相同。为提高图书利用率,激励读者多读书,图书馆实行借阅图书积分奖励制度,具体积分规则如下。
201205 张浩兰“求真务实”--《诗经》之生命家园的常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