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SCI年度报告⑬|2021年CLSCI社会法学发表情况与统计分析
编者按
重塑劳动关系构建劳动基准
回应人口问题和共富基调
——2021年CLSCI社会法学发表情况与统计分析
本文是2021年CLSCI社会法学论文发表情况与统计分析。
2021年度全年CLSCI来源期刊共刊发论文1884篇(2020年是1938篇)。其中社会法学34篇(2020年是27篇)。除中国社会科学、政法论坛、法制与社会发展、现代法学、清华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中国刑事法杂志外,其他CLSCI均刊发了社会法学论文。本年度的统计,侧重于展示社会法学学科的单位科研实力布局,因此今年的统计主要展现发文量在3篇及以上的单位及其作者(详见下表),并在此基础上展开社会法学学科发展的分析与评论。
排名 | 单位名 | 篇数 | 目录 |
1 | 中国社会科学院 | 6 | 《远程工作的立法理念与制度建构》,谢增毅,中国法学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的法理困境与制度重构》,王天玉,中外法学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权利构造》,王天玉,法学 《职场个人信息处理的规制重点——基于劳动关系的不同阶段》,谢增毅,法学 《工作时间的法理重述及规范构造》,王天玉,法学评论 《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价值、基本原则及立法路径》,谢增毅,比较法研究 |
2 | 中国政法大学 | 3 | 《民法典时代工作场所性骚扰的法律规制》,王显勇,法学 《论社会补偿权》,娄宇,法学 《新时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制度的完善思考》,李卫海[1]、王金虎,法学杂志 |
2 | 中央财经大学 | 3 | 《劳动基准法的范畴、规范结构与私法效力》,沈建峰,法学研究 《劳动法上休假的法学构造与谱系》,沈建峰,法学 《论用人单位指示权及其私法构造》,沈建峰,环球法律评论 |
2 | 北京大学 | 3 | 《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理论创新》,叶静漪、李少文,中外法学 《规制研究与集体劳动关系法学的交汇——以美国为样本的观察》,阎天,环球法律评论 《公民遵守劳动纪律义务的宪法变迁与启示》,阎天,中国法学[2] |
(一)年度高产作者
本领域高产学者的标准是发文量在2篇及以上。据此,本领域高产学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谢增毅研究员(3篇),中国社会科学院王天玉副研究员(3篇),中央财经大学沈建峰教授(3篇),清华大学陈靖远博士后(2篇)。
有部分学者因所在单位未在本次高产之列,故在此展示其论文发表情况:
清华大学陈靖远博士后在《法学家》发表了《事实优先原则的理论展开与司法适用——劳动法理论中的一个经典问题》,在《法学》发表了《自主性劳动者标准工时适用除外及其限制》。
(二)年度领域研究热点与趋势
就发文总量而言,本领域上年度发文27篇,本年度增至34篇。按发文单位统计,中国社会科学院发文量蝉联第一,从去年的4篇增至6篇;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央财经大学保持第二,均从去年的2篇增至3篇;今年发表2篇的单位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对比去年,发表2篇的单位有北京外国语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
就高产作者和学者关注的研究课题方面,相比与去年只有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闫冬副教授发表2篇及以上,今年更多作者跻身高产作者,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谢增毅研究员(3篇),中国社会科学院王天玉副研究员(3篇),中央财经大学沈建峰教授(3篇),清华大学陈靖远博士后(2篇)。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谢增毅研究员,继去年研究劳动者的言论自由,今年较为关注劳动者的个人信息保护,有关文章中也指出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对于劳动者言论自由的特殊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王天玉副研究员,近年持续关注平台从业者,今年更多研究了社会保险收付模式改革。中央财经大学的沈建峰教授,去年探讨了疫情防控所涉劳动合同履行障碍的风险负担问题,今年专注于休假的法理基础、劳动关系从属性项下用人单位指示权、劳动基准法的公私法属性等基础理论研究。清华大学的陈靖远博士后,去年同样关注疫情期间停工风险分担问题,今年亦跟进了平台用工等社会热点,研究劳动关系认定中的事实优先原则和自主性劳动者的工时制度。此外,还有如:中国政法大学的娄宇教授,去年研究平台从业者社会保险制度,今年探讨了福利性、普惠性的社会补偿权;辽宁大学的汤闳淼副教授,去年研究服役人员的养老待遇,今年关注平台从业者的养老保险;暨南大学的郑晓珊副教授,继上年度发文研究过劳死的工作关联性伤害问题,本年度继续关注工伤保险不赔损失的民事赔偿,包括工作关联性伤害情形;上海社会科学院的江锴助理研究员,则进一步研究了辞职预告期制度等。
对比去年,2020年度,社会法研究持续关注劳动者的言论边界、过劳问题、用工关系;随着疫情的爆发,对劳动者的冲击无疑是巨大的,疫情也造成了停工停产和远程劳动(4篇)、劳动合同履行等问题,疫情时代下,平台用工(5篇)等问题也随之出现。我们可以发现,学者学术研究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和关联性。
本年度论文密切跟进和关注了社会热点和形势,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1.新就业形态相关问题。
近年国内外平台经济、零工经济发展对传统劳动关系范式多有挑战,对于平台从业者与平台是否构成劳动关系的基本问题,以Uber司机为例,2020年11月美国加州经全民公投确定其为“独立承包商(independent contractor)”,2021年2月英国最高法院认定其为“非雇员工人(worker)”,而2021年12月欧盟刚提案将其归入平台员工。2021年7月人社部等八部委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提出就业形态三分法:1)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2)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简称“不完全劳动关系”);3)自主经营、从事自由职业的(亦即非劳动关系)。
社会法学发文中,多篇文章从论述劳动关系的核心要件由人身从属性转向经济从属性、劳动由从属性转向自治性、继续性履行事实优于明示合意的经典重现、在现行法律框架内通过劳动法典重述新型劳动关系等角度,探讨新时势下劳动关系概念的重述或重塑,或不完全劳动关系(或称“类劳动关系”、“非标准劳动关系”)的构建。其后亟需解决的课题,是不完全劳动关系项下劳动者的权益配置,包括最长工作时间和强制性休息、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安全保障、职业伤害保险等方面,社会法学发文中已有文章探讨平台劳动者的社会养老保险建构、自主性劳动者的工时制度改造。同时,藉此出台劳动基准或劳动标准的呼声甚高,有文章就劳动基准法论述其作为强行法的公私法效力,从基础理论上理顺立法思路。后续待研究的问题还有与不完全劳动关系相适应的侵权责任承担、争议主管和管辖、举证责任分配等等。在不完全劳动关系项下,或是在新就业形态项下,有众多新兴的、系统性的问题在学理层面、实务中和立法上有待应对和解决,可以预见此课题在未来几年里仍将是研究的热点和重点。
2.劳动者个人信息处理问题。
自今年年初《民法典》生效、尤其是自2021年11月《个人信息保护法》生效以来,个人信息合规处理在实务届备受关注,社会法学发文也跟进研究了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包括分析其中反就业歧视、促言论自由等独特价值;学习欧盟经验,建议在主体不平等的劳动关系项下限制适用知情同意原则;结合缔约、履约所需或用工管理所需,构建劳动者求职、在职和离职三个阶段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3.女性职场保护问题。
自规制职场性骚扰的《民法典》于年初生效,至年底《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提交审议,国内有关女性权益保护的讨论更为活跃,社会法学发文中有文章专题研究职场性骚扰的雇主义务及责任、女性工作权的“盲区”及修正,涉及家务与工作、机会与资源、职场空间等维度的性别平等诉求。伴随鼓励生育的新国情、新国策,保障和增进女性的就业平等和职场权益,也在社会发展和制度设计上的必要配置和题中之义,可预见此课题将有更多的研究和展开。
4.人口老龄化和促增长问题。
随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公布,我国社会呈现老龄化少子化,社保收支失衡,政策上继以放开三孩、延长产假、增设育儿假、铺垫延迟退休。与之相应,社会法发文中有文章研究社保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改革、老年人就业权益保障、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合同性质及风险治理等问题。
5.新冠疫情应对相关问题。
社会法学发文继续关注远程工作的利弊和制度建构,防疫相关的视同工伤补偿、工时制度改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的应急救助,传染病免费治疗、疫苗损害补偿等社会补偿制度。
总体上,社会法学领域的研究,从保障平台就业者基本权益、促进就业平等和保护工作权、平衡工作与休息、多方位优化社会保障等角度,契合和奔赴“共富”的时代主题。
[1]根据官网显示,李卫海教授归属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军事法研究所,研究领域为紧急法治、美国军事法、海洋法与海战法,教授课程为行政与行政诉讼法、军事法学、民防与国防动员法学、外国军事法学、军事法理学、军事行政法学。但由于军事法学论文较少,未单独开辟领域分类。本文内容较为靠近社会保障法,因此归入社会法学。特此说明。
[2]本文被计算、归入宪法学领域内,但为了便于读者了解,在社会法学领域内做出展示。本篇未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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