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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为法学会2023年度课题招标公告
中国行为法学会2023年度研究课题招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指导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中的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大兴调查研究,积极服务法治实践,为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学理论支撑。二、实施方式中国行为法学会课题采用立项评审和结项鉴定合并方式进行,申请人根据课题指南确定选题后即自行开展研究,以研究成果申请。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立法建议稿、专著、论文,选择其中一种形式进行成果申报。不得以论文集申报。三、课题选题及资助经费标准《中国行为法学会2023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1)系经过深入研究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有关文件,征求有关专家意见,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学术委员会研究形成,并经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一)申请人应从《课题指南》中选定题目开展研究,可以根据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文字做适当修改。(二)课题资助经费标准:每个课题资助经费为10万元。四、申请人资格1.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2.申请人可以组成课题组申报,但申请人本人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足以单独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也可单独申报。课题组原则上由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共同组成,并实际承担研究任务。3.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4.承担过或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等中央部委批准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课题的,或承担中国行为法学会课题尚未结项的,不得申请。立项后发现主持人或课题组成员以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申报国家级或其他中央部委课题的,撤销立项。不得以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课题。五、立项评审程序1.课题立项评审工作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内容评审,评审指标主要涉及申请人对选题价值的理解、研究内容及创新之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等;第二部分为基础评审,评审指标主要涉及研究团队尤其是主持人的研究能力、在课题申报相关领域已有的研究成果、研究计划和成果形式等。2.立项评审由我会学术委员会进行。立项评审总分由内容评审和基础评审两个阶段的评分构成。内容评分占65%,基础评分占35%。每一项课题的全部申请书按评审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位的予以立项。六、研究期限、成果形式和结项鉴定中国行为法学会课题的完成期限原则上为1年。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应在课题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延长时间不得超过半年。未按期申请结项又未提出延期申请、无正当理由申请延期未得到同意、或者同意延期后,半年内仍未能结项的,不再接受结项申请,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中国行为法学会课题。课题最终成果应以完整的研究报告形式报送中国行为法学会。鼓励在研究过程中针对重要问题或观点以决策咨询报告的形式提交阶段性成果。结项鉴定采取专家匿名通讯鉴定的方式进行。鉴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课题研究情况和鉴定结果记入中国行为法学会课题研究诚信档案。七、申请办法1.课题申请人下载并填写《2023年度中国行为法学会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以WORD文档的形式发至xuehuiyanjiubu@163.com,邮件名称为“申请人+学科+课题名称”。2.经评审拟立项的,由拟立项课题的申请人与学会签订《2023年度中国行为法学会课题委托协议书》。3.本年度课题申报至2023年11月2日截止。申请人仔细阅读申请书中的填表说明,按照要求准确填写。八、其他事项1.申请人应遵守《中国行为法学会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经查证属实,取消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3.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本申报公告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联系人:苏海洋、阴振兴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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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SCI年度报告(18)|2022年度CLSCI来源期刊国际法学发布情况与统计分析
在国际经济法领域,2022的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仍然受到新冠疫情和贸易争端的影响,因此,国际经济法领域的研究者们在2022年度仍然将目光主要聚焦于含WTO研究在内的国际贸易规则和国际投资法两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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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SCI年度报告(16)|2022年度CLSCI来源期刊环境法学发布情况与统计分析
Science外,本年度其他CLSCI期刊均刊发了环境法学论文。本年度环境法学论文总计74篇,2021年度为45篇,2020年度为4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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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SCI年度报告(15)|2022年度CLSCI来源期刊民事诉讼法学发布情况与统计分析
总体而言,2022年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内容呈现出重基础理论、多分析视角、亲近《民法典》、关注新修《民事诉讼法》和聚焦“强制执行法”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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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SCI年度报告(14)|2022年度CLSCI来源期刊刑事诉讼法学发布情况与统计分析
本领域高产学者的标准是发文量在4篇及以上。据此,本领域高产学者为:四川大学左卫民教授(6篇),北京大学陈瑞华教授(4篇),四川大学龙宗智教授(4篇),中国政法大学罗海敏副教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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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SCI年度报告(13)|2022年度CLSCI来源期刊刑法学发布情况与统计分析
姜涛教授除了以华东政法大学为单位发表上表2篇论文外,还以南京师范大学为单位在《法学》发表了《重构主义的刑法实践模式》,在《环球法律评论》发表了《论集体法益刑法保护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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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SCI年度报告(10)|2022年度CLSCI来源期刊民法学发布情况与统计分析
2022年度全年CLSCI来源期刊共刊发论文1861篇,2021年度全年CLSCI来源期刊共刊发论文1884篇,2020年度全年CLSCI来源期刊共刊发论文1938篇。除中国刑事法杂志、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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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SCI年度报告(8)|2022年度CLSCI来源期刊宪法学发布情况与统计分析
此外,莫纪宏研究员在《比较法研究》发表了《论和平权与和谐权权能正当性的法理基础》,被归入到国际法学领域。在此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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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SCI年度报告(6)|2022年度CLSCI来源期刊法理学发布情况与统计分析
理论探索是法理学亘古不变的恒久主题。时代与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法理学自身的理论素材和思辨空间也随之不断繁衍,本年度法理学研究继续在基础理论领域发力,不断追寻着学术世界中的理论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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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法学教育十大新闻揭晓
首家涉外法治学院成立。2022年11月12日,全国首家涉外法治学院在华东政法大学成立。来自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重要国际组织、高校、学术期刊的代表以及华政相关职能部门人员50余人参加成立仪式。10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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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国法院信息化蓝皮书发布 智慧法院让全民共享司法“数字红利”
6月1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举办的2022年《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以下简称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院信息化研讨会在北京举行。蓝皮书对2021年中国智慧法院建设成效进行了综合评估。蓝皮书指出,2021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切实抓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信息化建设的各项任务,优化智慧服务、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管理等信息系统,扎实推进司法数据中台和智慧法院大脑建设,推进人民法院在线运行,构建了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互联网司法模式,为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作出新的贡献,获得并保持世界领先地位。蓝皮书对人民法院的电子诉讼应用、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建设、跨域立案服务等信息化成果进行了介绍。蓝皮书指出,全国法院不断优化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等功能,集成调解、诉讼服务、律师服务等功能,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能力,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全覆盖,推动电子诉讼向移动端拓展。2021年,全国法院在线立案1143.9万件,全国法院在线开庭127.5万场。截至2021年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汇聚全国法院调解案件2446.29万件,调解成功率62.88%。全国法院将跨域立案服务主体从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海事法院拓展到全国四级法院,实现立案登记范畴内的案件类型全覆盖。蓝皮书显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大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力度,完善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功能,健全“一案双查”“异地执行协作”等项机制,推动了审判执行质效的大幅提升。据介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上海、贵州、新疆、云南、山东、北京、吉林、安徽、海南等地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新收案件电子卷宗覆盖率均超过99%。全国法院形成了电子卷宗、电子档案的一体化共享调阅能力,文件可调阅率达95%。最高人民法院完善了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功能,健全“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建设“异地执行协作”报备系统,建立异地执行向上一级法院和执行地法院备案制度。同时,升级改造了执行流程系统,进一步扩充执行查控系统协查部门。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人民法院还在司法数据中台和智慧法院大脑建设方面持续发力,充分运用信息论、控制论、博弈论,加强对人民法院审判执行的管理,解决反馈的突出问题,实现管理成效上下贯通、不打折扣。目前,智慧法院大脑平台基本框架已经构建完成。蓝皮书还对司法大数据参与社会治理方面的情况进行了介绍。蓝皮书显示,2021年,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集中汇聚数据质量始终处于较高水平,除了在国家党政决策和立法层面形成的大数据辅助决策成果以外,基层法院探索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成果开始显现。基层治理司法指数和评估报告等为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市域社会治理提供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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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第九届“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告
第九届“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金”评选工作正式启动。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金的申报对象为高校和科研院所诉讼法学专业在读二年级、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本届评选工作分陈光中诉讼法学奖学基金成员学校学生与非成员学校学生两个序列分别进行。成员学校的初评工作由成员学校组织完成,成员学校学生请向所在学校申请参加初评。本通告中的基金成员学校包括: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湘潭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山东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吉林大学、广州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安徽大学、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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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的通知【预1号】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将于2022年11月在浙江省温州市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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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评注与适用研讨会暨《民法典》颁布二周年纪念会成功举行
2022年5月30日,“民法典评注与适用研讨会暨《民法典》颁布二周年纪念会”,在线上成功召开。来自全国各地四十余所高校、机构的专家学者和媒体代表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继续致力于推动、深化民法典的正确实施和民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私法研究中心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莫纪宏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陈甦研究员致开幕辞,他们对与会嘉宾及参与编写《民法典评注》的所有作者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追忆了王家福、谢怀栻、陈汉章、郑成思、王保树以及梁慧星等法学所老一辈学者所作出的卓越贡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法室主任、私法研究中心主任谢鸿飞研究员主持开幕式。基调发言环节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教授主持。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研究员以《实施好民法典的六点思考》为题发言。强调要正确理解、实施好民法典必须树立和贯彻民法科学体系思维,防止非体系的“自圆其说”和碎片化现象。要特别重视总则编对《民法典》各编的统辖作用,自觉坚持总则的价值、原理和概念体系。特别是在人格权的理解上,应当从总则编人格权条款的意旨出发,强化对《民法典》第992条的理解,把可否转让作为人格权与财产权相区别的根本标准。要注意上位规范和下位规范、共同规则与具体条款、一般条款和但书条款的相互关系。在财产权体系中,要贯彻支配权-请求权、绝对权-相对权的界分逻辑,并从维护物权意思自治的内在立场出发,坚持物权债权相区分的原则,消除关于第597条是无权处分条款的误解。孙宪忠研究员指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内在价值,特别需要在婚姻关系和物权关系的认定上破除唯登记论的机械标准,有效协调外观主义与《民法典》内涵的意思自治、权利保护等价值原理之间的关系。当前民法体系构建的重点任务是立足体系化科学思维的立场,推进特别法人制度,尤其是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代表的准公法人制度的完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已经列入立法计划,这部法律对于保障农民权益至关重要。要充分认识到《民法典》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定为特别法人的意义和村民成员权规定的体系价值,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内在原则,从法思想、法感情和法技术上共同发力,推动制定一部人民满意、社会认可、体系周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陈小君教授围绕《国家治理体系中民法典权利制度的守正与创新》,提出必须从国家治理体系的角度对民法典的体系意义做更深入的理解和阐述。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李永军教授做了题为《民法典的体系结构与价值》的发言,指出将民法特别问题作为一般问题来规定的现象,会冲击法典的体系结构,并且可能导致对“法典”、体系化方法内在要求的忽视。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温世扬教授聚焦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法人成员权构造问题,围绕《从集体成员权到法人成员权》的主题,系统阐释了农村集体成员权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在内涵、外延上的差别。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马新彦教授以《法定居住权的解释论补正》为题,从《民法典》颁布后发生的居住权纠纷案件出发,提出应当从解释论的角度体系性地归纳实践中得到普遍认可的居住权类型。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谭启平教授做了《中国民法学者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的特殊使命》的发言,认为民法典的体系效应将作用于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对此需要有充分认识和理解。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轶教授围绕《致力于建构中国自主的民法学知识体系》,认为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为中国民法学知识体系的建构提供了前提和基础。基调发言结束后,会议进入专题发言环节,由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葛洪涛主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彭诚信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韩强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徐卓斌法官、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曹险峰教授、四川大学王竹教授等专家学者立足民法典的体系、功能,结合民法制度和社会实践的最新变化,对民法典适用和体系更新的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做了精彩发言。专题发言结束后会议下午进入分组讨论,分别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圣平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叶金强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主任薛宁兰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刘保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石佳友教授、山西大学汪渊智教授主持。武汉大学陈本寒教授、苏州大学董学立教授、海南大学刘道远教授、郑州大学申惠文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单平基副教授、闽江学院法学院名誉院长柳经纬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教授、上海财经大学叶名怡教授、安徽大学雷秋玉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尹志强教授、山东大学王丽萍教授、大连海事大学李国强教授、吉林大学曹相见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邓丽副研究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宁红丽教授、清华大学王洪亮教授、武汉大学冉克平教授、中国计量大学陈永强教授、西北政法大学袁震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孙莹教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方新军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刘智慧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室副主任赵磊研究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张保红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李宇副教授、清华大学汪洋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缪宇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刘征峰副教授、武汉大学申晨副研究员、华中科技大学张定军副教授等与会专家学者,从体系化、科学化的角度,对民法典各编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透彻阐发,并展开了热烈交流讨论。会议闭幕总结环节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副主任朱广新研究员主持,孙宪忠研究员致闭幕辞。孙宪忠研究员再次对各位参会专家学者、媒体代表以及会议的具体承办者表示感谢。孙宪忠研究员认为本次会议非常成功,与会嘉宾学者紧贴会议主题,聚焦民法典实施的问题展开深刻、细致的讨论,立足民法的体系科学逻辑对具体的民法适用问题做了仔细、深入的建设性阐述。研讨涉及领域非常全面,涵盖了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法律行为、人格权、婚姻家庭关系、公司法等诸多民商事领域,而且议题之间体系相连、相互交融,体现了各位学者对民法体系研究的热爱、追求和创新。最后,孙宪忠研究员再次号召法律界同仁共同努力推动民法典的正确实施,切实负担起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三大体系”的崇高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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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与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德恒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仲裁公信力专题研讨会
2022年5月12日,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走进德恒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仲裁公信力专题研讨会。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院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杜新丽,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秘书处负责人谭剑,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副院长兼秘书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理事姜丽丽,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副秘书长兼体育仲裁研究中心主任薛童、研究员卢扬逊、周蔚、董事,德恒管委会成员、香港办公室合伙人李忠律师,德恒成都办公室副主任黄勇律师,德恒北京办公室合伙人张振利律师、彭先伟律师,德恒北京办公室顾问吴建安博士,分别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与研讨。德恒北京办公室合伙人、仲裁调解业务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谢利锦律师主持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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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暨第34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预通知
各位理事、会员,各位特邀嘉宾: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暨第34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计划于2022年11月在北京市召开,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一、会议主题法治新时代背景下税法法典化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论文撰写参考选题:1.税法法典化的重大意义及现实条件研究2.税法法典化的国际比较与借鉴3.我国税法法典化的目标设定与路径选择4.税法典的立法体例及主要内容研究5.法典化模式下税法总则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6.税法总则主要内容及其与相关法律的协调二、会议时间会议初步定于2022年11月召开。根据疫情防控及中国法学会相关工作安排,具体时间待确定后另行通知。三、会议形式在北京市有关防疫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本届年会原则上采取现场与线上相结合、以现场为主的方式。由于疫情防控无法现场参会的理事、会员以及嘉宾,可以线上参会。四、论文要求和提交方式1.年会论文应围绕会议主题选题撰稿,论文格式和注释体例参考《法学研究》。2.年会论文的篇幅不限,但需提供1000字左右的摘要。3.年会论文及摘要、发言大纲或PPT、参会回执等的提交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4.每位作者以第一作者身份提交的年会论文限1篇,请在邮件主题栏标明“财税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论文”。5.研究会理事和会员应当围绕年会主题提交论文。其他人员提交年会论文的,研究会秘书处将视论文质量,根据承办单位的接待能力,特邀部分作者参加会议。没有会议通知或邀请函的,承办单位恕不接待。6.会议承办单位统一制作论文集或者摘要汇编。在截止时间以后提交论文的,不再编入年会论文集。7.年会论文提交者如无特别声明,视为同意被编入研究会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与年会主题无关的论文,不列入公开出版论文集的遴选范围。五、青年优秀论文评选为鼓励青年财税法学者成长,研究会将继续与中税咨询集团合作,组织青年优秀论文评选。有关要求如下:1.参评者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参评论文必须围绕本届年会主题撰写。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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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数字中国建设,人大法学院成立数字法学教研中心
2022年3月31日下午,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承办的“数字法学三大体系建设研讨会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数字法学教研中心成立仪式”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报告厅顺利举办。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科学技术飞速发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中国”等新概念,作出了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迎接数字时代,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数字法学教研中心的建立,是在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战略需求的目标下,在回应数字中国建设特别是数字法治建设需要的背景下,在对数字法学学科发展规律进行仔细研判的基础上进行的。数字法学学科建设,与我国国家战略紧密相联,是数字中国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双重战略框架下,法学学科发展的重要使命和责任。本次会议聚焦数字法治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以加快建构数字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三大体系为目标,深入探讨数字法学的未来。本次会议以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杜焕芳教授主持会议开幕式,他首先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并从党中央对数字中国的战略部署角度,阐释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建立未来法治研究院以及成立数字法学教研中心的意义,这些举措都是中国人民大学在回应时代的主题,完成一代人的使命。姜伟副院长、张文显主任、周汉华副所长、王轶副校长、黄文艺院长在开幕式致辞,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数字法学教研中心的成立表示祝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姜伟认为中国人民大学数字法学教研中心的成立回应了数字中国对法治建设的要求,意义重大,并表达了三点期望,即希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数字中国和法治中国建设要求,遵循数字治理的客观规律。姜伟副院长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希望加强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学术合作,共同探索适应数字时代需求的诉讼规则、裁判规则和调解规则。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首先就教研中心的成立表示祝贺,他认为数字法学教研中心的成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实现了“两个统一”:一是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算法等统一于“数字科技”;二是把目前相对分散与孤立的有关数字科技的法律研究统一于“数字法学”,用数字法学整合分领域的数字科技法律问题研究。同时就数字法学的研究提出两点建议:其一,数字法学应致力于数字法律、数字法治、数字法理研究,其二,在未来的数字法学研究中要强化系统思维、优化辩证思维、树立全球思维。数字法学的研究必须站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大潮上,让科技回答时代的问题,服务人类的发展,为世界人民造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负责人周汉华研究员围绕三大体系就国内该如何在数字法学学科体系上进行长远布局,结合中国之治建设学术体系,建立有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话语体系提出建议。周汉华副所长最后表示希望在座的同仁共同推进数字法学的研究和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轶教授首先阐述了自己对未来法治的理解,他指出一个学科按照自身规律进行建设,必然是先从一个研究机构对相关问题的研究开始,逐渐加深,到形成了相对比较完整的理论和知识体系,就可以将学科建设推进到更加深入的一步;同时对教研中心的使命提出展望,希望人民大学能够培养更多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思想家、理论家、学术大师,数字法学教研中心同样承担这样的使命和责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黄文艺教授从当今世界的数字化开始谈起,以经邦济世、治国安邦为己任的法学,在数字时代必然要有新的作为,下一步人民大学法学院也拟在学校的支持下进一步自主设立数字法学二级学科,设立数字法学硕士点和博士点,打造数字法学的学术高地,为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和法治世界贡献力量。在嘉宾致辞后,姜伟副院长和王轶副校长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数字法学教研中心”揭牌。主旨发言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丁晓东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王莹分别主持。在第一单元,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利明以“民法在工商社会向数字社会转型中的发展”为主题进行报告,就有体物向无形财产保护的转变,无形财产权发展对传统排他权理念带来的影响,财产的权利义务内在框架、结构的变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论述。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马长山以“数字法学的理论表达”为主题进行报告,其就数字法学的路径概括为方法论路径、认识论路径和本体论路径,并就数字法学的定位、底层逻辑、体系架构等问题进行论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龙卫球分享了其就数字法学学科及其建设的想法,包括学科的独立性、学科基础以及内容特点等,数字法学的学科特点包括独立性、交叉性、动态性与国际战略性,而数字法学学科的建设在今天的中国也有必要加强法学院之间的合作。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教授谈到了数字法学学科建设的四大体系,包括传统与新兴、国内与国外、理论与实践、法律与科技,构建数字法学需要用一种包容和共识的态度,如此才能使数字法学茁壮成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外法学》主编王锡锌表示,聚焦数字化时代一定会面对数字技术带来的基于数字化和数据进行的治理问题,这种利用数据驱动的治理与传统法治到底是什么关系,其从数字化对法治的赋能与数字化技术对法治的挑战为切入点分别进行论述。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政法论坛》主编刘艳红教授围绕“面向未来的数字法学三大体系建设的三大问题”进行发言,其谈到数字法学问题的研究应当具有前沿性、交叉性与开放性,数字经济给我们带来巨大的挑战,我们也需要打造具有前沿性、交叉性和开放性的数字法学。在第二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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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SCI年度报告⑭|2021年CLSCI刑事诉讼法学发表情况与统计分析
6篇;其中,北京大学发表1篇《中国法学》。其四,北京外国语大学发表CLSCI期刊论文的数量为5篇,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均为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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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SCI年度报告⑬|2021年CLSCI社会法学发表情况与统计分析
2021年度法学三大权威期刊单位发文量统计分析●CLSCI年度报告③|2021年度CLSCI来源期刊高产学者观察●CLSCI年度报告②|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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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SCI年度报告⑫|2021年CLSCI商法学发表情况与统计分析
2021年度法学三大权威期刊单位发文量统计分析●CLSCI年度报告③|2021年度CLSCI来源期刊高产学者观察●CLSCI年度报告②|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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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SCI年度报告⑪|2021年CLSCI民法学论文发表情况与统计分析
2021年度法学三大权威期刊单位发文量统计分析●CLSCI年度报告③|2021年度CLSCI来源期刊高产学者观察●CLSCI年度报告②|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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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SCI年度报告⑩|2021年CLSCI刑法学发表情况与统计分析
2021年度法学三大权威期刊单位发文量统计分析●CLSCI年度报告③|2021年度CLSCI来源期刊高产学者观察●CLSCI年度报告②|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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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SCI年度报告⑨|2021年CLSCI行政法学发表情况与统计分析
2021年度法学三大权威期刊单位发文量统计分析●CLSCI年度报告③|2021年度CLSCI来源期刊高产学者观察●CLSCI年度报告②|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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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SCI年度报告⑧|2021年CLSCI宪法学发表情况与统计分析
2021年度法学三大权威期刊单位发文量统计分析●CLSCI年度报告③|2021年度CLSCI来源期刊高产学者观察●CLSCI年度报告②|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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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社会基层治理研究成热点西方古代社会研究付之阙如——2021年CLSCI法律史论文发表情况与统计分析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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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SCI年度报告⑤|2021年CLSCI期刊学生发表情况与统计分析
《共同市场支配地位“共同实体”要件之认定研究——寡头垄断成员内部竞争状态的解构》胥智仁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创新与竞争法研究所弗里德里希-席勒-耶拿大学法学院比较法研究博士生经济法学第1期55.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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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CLSCI年度报告①|2021年CLSCI期刊自发率统计分析
根据统计显示,《政法论坛》是自发率唯一越过“黄线”和“红线”的期刊,也是近年来自发率最高的期刊;和2020年相比,《法制与社会发展》和《中外法学》自发率下降幅度明显。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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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学会聘请首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及团队
1月12日,3名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在立法、执法、司法、法治人才培养及法学研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法学法律专家被聘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20人被聘为法律咨询专家团队成员。这是自治区法学会首次聘请自治区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及团队。受聘的3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中,自治区高级法院审委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罗建勇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注重审判理论与审判实践相结合,多次有效化解社会风险;广西民族大学党委委员、法学院院长蒋慧多次承接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参与自治区重大地方立法及重大涉法事件处理;桂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二级调研员林杰,在法院工作期间,曾设立广西法院首个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大力推动辖区破产案件的审理,被广西高院评为“全区审判业务专家”。据介绍,法律咨询专家及团队将坚持立足广西、研究广西、服务广西,为党委政府开展地方立法,处理重大涉法事项、重大矛盾纠纷、重大疑难信访积案提供法律意见,助力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助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法治广西。据了解,自治区法学会和梧州市法学会率先在全国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工作,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组织专家团队,围绕地方重大公共决策、防控重大法律风险、调处重大矛盾纠纷、化解重大信访积案等“四个重大”,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家会诊、首席把脉、公众参与”的“六位一体”工作模式,得到中国法学会肯定。2021年4月,中国法学会在广西召开现场会并印发广西的《实施方案》,向各省(区、市)法学会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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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司法部公证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落户湘潭大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深化公证制度的理论研究和改革探索。1月10日,司法部公证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揭牌仪式暨首届中国公证改革发展高端专题研讨会在湖南湘潭举行。会上,全国首个司法部公证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揭牌,正式落户湘潭大学,会议首次发布中国公证十大典型案例,为优化公证服务提供了案例示范。来自全国各地司法行政系统、法院系统、高等院校、公证行业、律师行业的近200名代表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参加了会议。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谢勇,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施汉生,湖南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田自成,湘潭大学党委书记黄云清,湘潭市政协副主席、司法局局长黄铁华出席会议,会议开幕式由湘潭大学党委副书记廖永安主持。施汉生和黄云清共同为“司法部公证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揭牌。该基地与长沙市华湘公证处、珠海市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单位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分别成立了“网络赋强公证研究中心”“公证湾区实践中心”,共同推动网络赋强公证和湾区涉外公证的发展和探索。会议举行了“中国公证改革发展高端专题研讨会征文颁奖仪式”和“2020年度中国公证十大典型案例颁奖仪式”。谢勇强调,深化公证理论研究和制度改革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的重要举措。基地要围绕当前公证事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产生有深度、有远见、有影响的研究成果。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努力为公证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公证人才。施汉生表示,基地成立对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重要意义,希望基地不断提高思想站位,确保公证研究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不断拓宽研究视野,以高水平理论成果指导公证实践。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将基地建成公证领域高端智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把握大局,扎实研究,努力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公证制度作出积极贡献。田自成认为,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是推动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公证机构要不断加强政治建设,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公证机构活力和创新动力;要优化和规范运行机制,提升公证服务质量,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公证服务的需求。黄云清表示,法学学科是湘潭大学的重点优势品牌学科,享有“法学重镇”的美誉。近年来,法学学科在公证、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领域,形成了特色鲜明的理论研究成果和人才培养机制,为法治湖南和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主题发言中,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宏俊、北京市中信公证处主任王明亮、厦门市鹭江公证处常务副主任陈军和中国公证协会维权惩戒委员会副主任刘疆,分别作了《抓住行业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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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法治国际传播十大典型案例”发布
2021年“中国法治国际传播十大典型案例”为加强中国法治的国际传播,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中国政法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院在社会各界支持下,自2020年以来开始进行“中国法治国际传播十大典型案例”年度评选活动。本活动旨在评选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提升中国法治国际影响力的优秀案例,积极推进中国法治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向世界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本次评选活动从征集案例中,初选产生20个入围案例,经专家评审后,最终评选出2021年“中国法治国际传播十大典型案例”。本次评选标准为:(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维护和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2)全方位、多元化、立体式展示我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积极成果;(3)创新法治对外传播方式和话语表达,以海外听得到、听得懂、听得进的途径和方式,讲述中国法治故事;(4)提升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和全球治理方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2021年“中国法治国际传播十大典型案例”评选结果如下(排名不分先后)01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1)召开2021年11月12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1)召开,本届论坛主题为“‘一带一路’国际经贸规则创新与完善”。来自中国、俄罗斯、巴西、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柬埔寨、古巴等20个国家和地区以及国际组织的代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出席。来自我国和印尼、柬埔寨、巴西、泰国、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非洲统一商法组织等的代表作了发言。论坛还发布了《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1)北京宣言》。02中国法学会发布《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20)》中英文版2021年7月9日,由中国法学会组织撰写的《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20)》正式发布,这是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连续13年向国内外发布。报告全文共约6.1万字,通篇突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全面地反映了202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实践成就。报告内容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和监督工作、依法行政、政法领域改革、审判检察公安和司法行政工作、人权法治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法治宣传、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国际交流与国际合作等部分。03第一届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法律论坛成功举办并发布《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年度观察(2021)》中英文版2021年9月3日,由北京市司法局、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和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共同举办的第一届中国服务贸易法律论坛在国家会议中心召开。本次论坛系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2021)系列论坛之一,以“开放与发展:服务贸易全球化与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建设”为主题,聚焦中国法律服务业对外开放,旨在积极推进北京国际仲裁中心建设。会上,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中国服务贸易协会联合发布了《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年度观察(2021)》中英文版。该报告旨在对中国现行国际服务贸易法律体系进行总结归纳,系统性地介绍了WTO框架下国际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分析了中国在WTO框架下的服务贸易经典案例,回顾了中国在RCEP、CPTPP等多边协定和其他双边服贸协定中所形成的服务贸易规则及中国的谈判应对,同时报告亦展望了中国法律服务贸易的发展。04最高人民法院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主办世界环境司法大会2021年5月26日至27日,世界环境司法大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昆明市举行。来自27个国家最高法院、宪法法院、最高行政法院的院长或首席大法官、大法官以及地方法院法官,国际组织代表和驻华使节共计160余人参加会议。与会者围绕“发挥司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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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换届大会暨2021年年会成功举行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换届大会暨2021年年会成功举行2021年12月19日,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换届大会暨2021年年会顺利举行。12月19日下午1点,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举行换届选举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选举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李洪雷研究员为主任,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华琳教授为执行主任,中山大学法学院高秦伟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张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赵鹏教授为副主任。选举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张红教授为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李霞副教授为副秘书长。第二届委员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章程》(修正案)。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孙立军处长莅临换届选举大会并给予指导,并期望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今后在推动学术进步、服务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本次年会的研讨主题为“数据治理与行政法”,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和湖南大学法学院承办。来自中国法学会、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湖南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浙江省委党校、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美团、滴滴等理论界和实务界100余位专家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参加了本次年会。开幕式由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张红教授主持。在开幕式上,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汉华研究员先后致辞,在充分肯定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过去七年取得丰硕成绩的同时,对新一届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提出了殷切希望。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主任李洪雷研究员代表新一届委员会致辞,对委员会今后的工作计划和发展目标做了具体规划。马怀德教授、周汉华研究员、李洪雷研究员致辞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数字行政与数据治理”、“数据治理与个人信息保护”和“政府规制法研究的学术展望”展开了两个单元的主题报告和圆桌讨论。第一单元报告环节第一单元“数字行政与数据治理”的主题报告由北京大学法学院王锡锌教授和《中国法学》杂志社吴蕾编审共同主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胡敏洁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刘权副教授、湖南大学法学院展鹏贺副教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马颜昕特聘研究员分别进行报告。胡敏洁教授在其“论自动化行政中的瑕疵指令及其救济”的报告中指出,随着自动化行政的广泛利用,因数据来源、算法以及系统原因而引发的行政指令瑕疵,会对相对人的权利产生影响,并引发后续救济的难题。应当首先从既有法规范基础出发,提炼出自动化行政中瑕疵指令救济的可能路径。对于算法时代所引发的法律规制挑战,胡敏洁教授认为,行政法的“变”与“不变”仍待学理上的进一步探究。刘权副教授选取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中的第三方规制问题,围绕“数据安全认证:个人信息保护的第三方规制”进行了主题报告。他认为,契合“放管服”改革理念的数据安全认证必将在数字化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中占据日益重要的地位。数据安全认证的公共性,使其不仅直接关系到个人信息安全,而且对整个数据要素市场的安全性与诚信度产生着直接影响,因此,应当从数据安全认证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以及具体认证机制的规范化角度进行系统的规则构建。展鹏贺副教授的报告以“数字化行政方式的权力正当性检视”为题,系统回应了数字化行政变革趋势下,行政方式数字化转型所引发的权力正当性担忧。通过对数字技术驱动下行政方式变革模式的梳理,其在报告中提出,应当运用宪法规范中的正当性检验标准对当前的数字化行政方式实践和发展趋势进行衡量,对于可能存在的正当性瑕疵可以通过回归依法行政角度的特别法规范构建进行补强。马颜昕研究员在“论公共数据的界定——基于制度目的的展开”的报告中指出,立法实践中公共数据的外延泛化趋势带来了规范精准化、法律保留、比例原则、数据治理能力、社会激励等方面的潜在挑战。对此,他提出应当对逐渐泛化的公共数据概念进行立法界定,并就具体的规范要件内容提出了明确的建议。评议环节在本单元的评议环节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喻文光副教授结合四位报告人的报告内容提出了大变局时代的变与不变的思考,不变的是规则之治、法治之治,变的是跨学科的多元研究方法。北京大学法学院金自宁研究员认为刘权副教授报告中提到的有些问题可以继续进行深入的挖掘探讨,比如数据安全的第三方认证的特殊性的体现;自愿认证和强制认证结合的必要性;认证机构有效跟踪的法律义务说明等。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马英娟教授结合展鹏贺副教授的报告内容指出,行政方式数字化变革背景下完全数字化行政行为法律保留的适用标准,行政程序的公开问题,数字化行政活动的救济等方面仍具有进一步研究的价值。华东政法大学章志远教授充分肯定了马颜昕研究员报告选题的现实意义,并认为公共数据的界定是立法论问题还是解释论问题,仍有待讨论。在自由讨论环节,与会学者继续针对报告和评议内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第二单元报告环节第二单元的主题为“数据治理与个人信息保护”。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章剑生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高秦伟教授担任本单元的主持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赵宏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蒋红珍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彭錞助理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谢尧雯博士分别进行主题报告。赵宏教授在其“数据公法中的告知同意及其适用限制”的报告中指出,《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了“公私并立”的保护体例,将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同样纳入规范范畴。因此,行政法角度应当重点关注“告知—同意”原则在数据公法中的适用与限制。蒋红珍教授报告以“《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行政监管”为题,重点从行政监管角度讨论了《个人信息保护法》框架下,政府如何处理好规则制定者、管理者、裁判者,以及最大的个人信息处理者之间的角色关系,并指出如何平衡好个人与国家的利益,是考验今后《个人信息保护法》执行和适用的关键。彭錞老师以“论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合法性基础”为题,指出《个人信息保护法》文本中缺乏对国家机关的主体范畴及其处理个人信息合法性基础的明确规定。其在报告中重点分析了规范层面对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合法性基础的不同理解方式,并总结了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时的告知义务及其例外情形。谢尧雯博士的报告围绕“基于数字信任维系的个人信息保护路径”这一主题展开。通过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欧盟基本权利路径与美国市场化路径的具体分析,她提出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构建,应建立在充分考虑区域差别性与回应信息技术发展的动态变化性的双重特征之上。评议环节在本单元的评议环节,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凌维慈教授结合赵宏教授的报告内容,提出应充分注意数据公法中处理个人信息的“告知—同意”和《民法典》第1036条规定之间的关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罗智敏教授在蒋红珍教授报告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如何明确个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范围,以及构建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制度将是今后研究的重点。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成协中教授充分肯定了彭錞老师报告的规范和实践意义,并认为可以继续从国家机关与私主体处理个人信息合法性基础的异同,以及法定合法性、意定合法性以及酌定合法性的逻辑角度进行深入挖掘。北京大学法学院陈若英副教授针对谢尧雯博士提出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路径,提出可以继续从平行使用关系中的个体差异反映的制度设计,以及在透明化监管无法有效实行的情况下,透明化如何取代同意等角度进行系统化研究。圆桌讨论主题报告之后的圆桌谈论环节中,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赵鹏教授的主持下,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于安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周汉华研究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朱芒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沈岿教授、浙江省委党校骆梅英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鲁鹏宇副教授、同济大学法学院苏苗罕副教授等学者围绕“政府规制法研究的学术展望”进行了充分的研讨。于安教授从管理主义下规制的变化、世界范围内规制研究的转型,以及规制在我国的未来发展角度提出了当前规制法研究的三个主要问题,并从优化营商环境、绩效型预算以及发展型政府角度对今后的研究提出了建议。周汉华研究员结合当前政府规制研究面临的挑战,从机遇把握、交叉融合、制度嵌入与监管改革等方面具体提出了学术展望。朱芒教授结合数字化时代行政法律制度面临的整体性回应问题,提出行政国理念正面临着效率与技术应用带来双重冲击,未来的规制研究应着力解决数字政府框架内技术手段实施与人的尊严维护间的矛盾。沈岿教授则从政府规制法研究的目标、对象和方法角度,提出规制法研究对合法性与有效性的双重关注相比传统法治主义路径对于合法性的单纯强调更具现实意义,强调在具体研究中关注规制场景、规制结构与规制工具,并且要重视技术进步带来的研究方法变革。骆梅英教授基于政府规制法与公共行政改革的紧密联系,提出规制研究要充分回应当前公共管理中的组织变革、方式变革与责任变革。鲁鹏宇副教授提出如何在中国特色与域外关于政府规制的理论冲突之间,找到我国政府规制法研究的正确方向,是当前研究中需要解决的基础性问题,并且主张信息化时代的规制研究不能割裂其与传统行政法学间的联系。苏苗罕副教授探讨了政府规制法的体系化问题,认为在行政法典化的背景下,也应关注政府规制法的体系化问题。马怀德会长在报告中指出,过去一年里,行政法学研究会在中国法学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国法学会各项工作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在学术研究、学术交流、咨政建言、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果。今年是建党百年,我们也正经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法学界、法律界正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在这样的一个大背景下,本次年会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行政法治新发展”为主题,分两个阶段举行年会。我们探讨的这些问题都属于当前行政法学研究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思想性、理论性、前沿性和实践性。期待我们的主题发言和分论坛发言及其评议交流,能够积极回应实践部门的关切,推出创新的理论成果,凝聚更多的理论共识,不断提升行政法学研究会在繁荣行政法学研究、服务行政法治实践方面的能力,共同推进行政法学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而明年是“一规划、两纲要”全面实施的重要年份,我们也将迎来党的二十大,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关键一年,行政法学会研究会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解读、阐释和研究上下功夫,要在行政立法特别是行政基本法典编纂研究上下功夫,要在行政执法和法律实施上下功夫,还要在自身建设上下功夫。可以说,行政法学界任务繁重、使命光荣,我们将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下,在广大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坚持正确的思想引领,弘扬行政法学研究会的优良传统,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根行政法治实践,深化行政法学理论研究,为繁荣行政法学研究、推动行政法治实践做出更大的贡献。闭幕式闭幕式由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宪法行政法研究室副主任李霞副研究员主持。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华琳教授在闭幕致辞中指出,本次年会反映了我国数据规制治理研究的最新学术成果,无论是在规制工具研究、规制程序研究还是在具体领域的制度研究上,都展现出了更高的研究水准和更具多元的学术生态。但面对数字行政、数据治理、个人信息保护等新兴课题,目前的规制研究也面临挑战:研究政府规制的正当性与合法性,研究中国政府规制的制度史变迁,研究政府规制工具、规制工具、规制程序的选择,关注规制实效,开展比较制度分析,是未来需要面对的时代命题。最后,宋华琳教授代表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对参会的专家学者以及会议承办方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和湖南大学法学院的会务人员表示衷心感谢,并宣布2022年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年将在长沙举行,继续由湖南大学法学院承办。文字:湖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罗小坤、韩祎伟审校:湖南大学法学院展鹏贺、罗英摄影: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宣传部卢云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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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教授领衔编写的《法理学》荣获首届全国教材一等奖
近日,国家教材委员会发布了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奖励决定,由我院功勋教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央马工程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教材委员会委员张文显资深教授担任首席专家的中央“马工程”重点教材《法理学》(第二版)荣获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一等奖。杰出校友、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同志也共同担任了编写课题组首席专家。本教材深入阐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形成过程、主要内容及其重要意义,阐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的中国化进程,特别是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科学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内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在教材的每一个论题上,引导学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认识法律和与法律有关的其他社会现象。此教材的编写为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做出了重大贡献。全国教材建设奖由国家教材委员会主办、教育部承办,每四年评选一次,对各级各类优秀教材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立足强导向、建机制、促建设,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带动教材建设质量整体提升。全国教材建设奖是我国教材领域的最高奖,是检阅、展示教材建设服务党和国家人才培养成果,增强教材工作者荣誉感、责任感,推动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教材体系的一项重大制度。数十年来,张文显教授始终坚持深度融合研究与教学,带领团队瞄准国家的重大前沿需求,追踪法学学科的核心问题,阐释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国际法治的基本理论。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立场,主编和参与一系列重要教材,既包括本科生教材,也包括研究生教材;既包括法理学专业教材,也包括法学通论教材;既包括联合国内顶级学者规划主要教材的基本框架,也包括主导制定相关教学的国家标准。在本次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中喜获佳绩既是张文显教授长期坚实努力的阶段性认可,也是张文显教授、吉林大学法学学科在法学教育和教材建设方面继续努力的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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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刑事法博士生论坛在北京师范大学成功召开
2021年12月4日,“第三届全国刑事法博士生论坛”在北京隆重召开。本届论坛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主办,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师大刑科院)承办,主题为“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刑事法发展”。遵照疫情防控的规定与要求,本次会议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开展,来自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常州大学、清华大学、苏州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云南社会科学》编辑部等高校、科研机构或期刊的十余位专家学者,以及来自澳门科技大学、北京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复旦大学、海南大学、河北大学、黑龙江大学、湖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吉林大学、辽宁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山西大学、四川大学、天津大学、武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湘潭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山大学等全国三十余所高校或科研机构的九十余位刑事法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参与了本届论坛。开幕式开幕式由北师大刑科院博士生赵春阳主持。人民教育家、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北师大刑科院名誉院长高铭暄教授,北师大刑科院院长张远煌教授先后为开幕式致辞。“人民教育家”、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荣誉院长高铭暄教授的从自己学习和授课经历出发,指出参加此次论坛的博士生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成长起来的新一代刑事法博士生,爱党、爱国、爱人民,既懂专业又懂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的科学技术手段,又懂一门或者两门外语。希望各位同学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进一步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理论密切联系实际,不断提高学习成绩和学术水平,不断撰写出观点正确、内容丰富、质量上乘的好文章,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院长张远煌教授首先对此次博士生论坛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各位线上线下参与论坛的同仁、同学表示热烈欢迎。指出本次论坛以“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刑事法发展”为主题是直面当下亟待解决的重大议题,希望能激发各位青年学者们的研讨热情与学术智慧,为我国刑事法治的新进步注入更多的活力。同时祝福各位青年学子在接下来的学习、研究与工作中奋发有为,勇于创新,为我国刑事法治建设的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并收获自己美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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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CLSCI期刊高产作者所属法学院校人数统计【中国法学创新网发布•定稿】
点击上方法学创新网关注我们!近日,中国法学创新网对2020年22种CLSCI来源期刊上发表的1940篇论文进行统计和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我们陆续收到法学法律界热心人士反馈的相关意见,并对相应内容进行核查、修订。经过一个月的公示及公开征求意见,现正式发布统计结果。其中,发文三篇及三篇以上的作者共有110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以高产作者19人位居榜首。敬请广大法学法律界同仁关注。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