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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党课 |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新中国奉献的第一份公共产品

人文能建 2022-11-06

微党课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1954年,中国为处理中印中缅关系

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对战后初年国际秩序的构建

特别是亚洲地区的安宁稳定

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历史充分证明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和执行

是新中国实行独立自主和平外交的成功范例

也是新中国为国际社会提供的

第一份价值非凡的公共产品



首先被印缅两国所的认可和接受

1950年中印建交之初,两国关系发展势头很好,一度成为新中国与邻国睦邻友好关系的典范。但是,中印之间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严重妨碍两国关系持续稳定的正常发展。

1953年12月31日,周总理接见印度谈判代表团时,首次系统地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平共处。1954年4月29日,中印双方经过谈判达成《通商和交通协定》,“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首次以文字形式见诸国际条约。

1954年6月下旬,周恩来应邀访问印度,进一步阐述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根据周恩来的建议,中印两国总理最后在联合声明中宣布,指导两国关系的原则是:相互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指导中印关系的这五项原则,适用于中印两国与亚洲以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关系。


中印总理联合声明发表的这一天,周恩来总理到访缅甸,阐述了中方对印度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建议中缅两国缔结一项政治协定,以确认双方的友好关系及和平共处原则。在此之前,双方先发联合声明,以阐明相关态度和立场。缅方对此表示赞同。最后,双方在联合声明中共同表示,同意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原则,如果这些原则能为一切国家遵守,则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的和平共处就有了保证。


得到越来越广泛的理解和认同


新中国大力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且明确主张,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适用于所有国家,在世界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1954年,周恩来总理在英国工党代表团来访前召开的工作会议上说:“世界上不同制度的国家是可以和平共处的。中印、中缅联合声明倡导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迫使艾森豪威尔也不得不说些和平共处之类的话。这是人民的要求,美国统治集团也不得不考虑这一点。”


1955年1月,毛泽东主席在接受芬兰首任驻华大使国书时明确表示,中国和芬兰历史上从未有过冲突。中芬两国是友好的国家,我们的关系是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之上的。

1955年10月,刘少奇宴请日本国会议员代表团时也表示:“我们愿意同我们的邻国日本早日建立正常关系,我们愿意在这样的基础上,实现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以巩固和发展我们相互间的友好关系。”


1954年4月,锡兰、缅甸、印度、印度尼西亚和巴基斯坦五国于科伦坡召开总理会,印尼总理在会上提议召开亚非会议,以增进亚非国家的团结合作,解决共同面临的和平、发展、合作问题。中国得知此消息后,立即决定支持并参与此会,并得到热烈回应和支持。为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并圆满成功,周恩来赴会途中,首先顺访了缅甸、印度和埃及,与三国总理进行了认真的沟通和协调。中方大力宣传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认知。


万隆会议体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

强大生命力


1955年4月最后一周,举世瞩目的亚非会议在印尼万隆市召开。包括中国在内的29个国家领导人参加了会议。他们代表全球半数以上人口,共同探讨和平合作、反帝反殖、团结进步等重大议题。


当时,东西方冷战愈演愈烈,国际社会严重撕裂。处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两大阵营之外的新兴民族国家,历史文化底蕴和价值观根基千差万别,社会制度选择和对外政策取向五花八门,对新中国的立场和态度也不尽一致。针对这一复杂情况,中方确定了两个参会目标:作为最高纲领,争取缔结亚非国家和平公约或和平宣言,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反对殖民主义、要求和平、反对战争为主要内容。最低纲领则是争取发表公约性质的会议公报,以体现会议共同成果。


会议期间,有些国家的代表赞扬中印缅三国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显示出对华合作的良好意愿。但也有人指责中国。面对紧张而复杂的会议气氛,周恩来首先强调,亚非国家有着共同的经历、境遇和历史任务,“根据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的原则,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是可以实现和平共处的。”他还表示,“中国愿以严格遵守这些原则作为它同亚非其他国家建立正常关系的基础。”“我们的会议应该对于我们的共同愿望有所表示,使它成为亚非历史上值得珍贵的一页。”


在即席补充发言中,周恩来进一步阐明,中国代表团此次参会是来求同而不是来立异的,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完全可以成为在我们中间建立友好合作和亲善睦邻关系的基础。”周恩来情真意切的发言,打动了与会各国代表。中国不是会议发起国,但中国代表团所做卓有成效的大量工作,推动各方相向而行,寻求共识,最后促成了以和平合作为主调的会议公报。

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万隆会议提出处理国家间关系的十项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从此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接受。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新中国和平外交政策的发展,也是对新型外交关系的概括和总结。它首先用于处理中国同邻国的关系,随后又用于处理中国同各种类型国家的相互关系。长期实践表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最有生命力,是中国外交政策的基石。新形势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展现出历久弥新、历久弥深、历久弥坚的勃勃生机。



编辑:柴润 ,中国能建职培中心

资料来源:人民网、澎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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