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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3

为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校园餐饮食品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湖北省食药监局在秋季开学前后,集中一个月时间,对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排查整治范围包括

学校食堂

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校园内的社会餐饮单位及超市等食品销售单位

校园周边的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

校外托管机构的“小饭桌”

据省食药监局介绍,此次排查整治,重点检查:

主体资格情况,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是否与许可证一致;

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等;

学校及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及管理,是否按规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对自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加工经营行为规范情况,是否具备相关场所、设施设备、工艺流程、规章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留样等制度要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运输温度和时间等是否符合规定,校园周边销售的食品感官性状、标签标识、贮存条件等是否符合规定。

省食药监局要求,各地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不留死角盲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

(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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