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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遏制投机炒作行为 2018年湖北将继续坚持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不松手!

九大报告中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年末已至,今年湖北住房保障工作成效如何?2018年,湖北又将从哪些方面着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12月28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汉举行,会议对全省房地产市场调控与监管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现场)


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遏制

三四线城市去库存成效明显

  2017年我省棚改工程开工41.25万套,农村危房改造开工82954户,分配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37万套,归集住房公积金650亿元,发放贷款350亿元,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房地产市场方面,2017年武汉等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遏制,三四线城市去库存取得明显成效,房地产市场整体平稳。


  今年3月,湖北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从培育租赁企业、鼓励租赁消费、新建改建筹集租赁住房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支持政策;在“租售同权”方面出台了诸多公共服务优惠政策。


  今年7月,住建部批准武汉等12个城市为全国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城市。武汉市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支持力度,出台了一揽子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扶持政策。目前,武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已上线试运行,初步实现租赁企业准入、房源发布、预约看房、合同签订、房源验证、租赁合同备案等功能的线上办理。


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

坚决遏制投机炒作

  2018年湖北将继续坚持政府调控不松手。坚持一城一策,精准调控,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武汉、襄阳、宜昌等热点城市要继续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措施,确保实现调控目标;潜在热点城市特别是武汉周边城市要坚决遏制投机炒作,确保市场稳定;出现阶段性地价、房价上涨的其他三四线城市要及时调整去库存鼓励政策,确保供求关系稳定。

     

完善“商品房+政府保障房+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的多元化供应格局,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推动住房回归居住属性。

     

持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捂盘惜售、投机炒作、无证销售等违规行为。加强非法集资和互联网金融排查整治,规范购房融资行为,做好房地产市场风险稳控工作,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省级会商机制,坚决防止房价大起大落。

     

整治物业服务市场乱象,推广武汉市“红色物业”经验,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为导向,着力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业务完备、服务优质的标杆企业。

     

总结推广武汉住房租赁试点经验

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2018年,湖北将继续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总结推广武汉市住房租赁试点经验,在人口净流入大中城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逐步提高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量的比例。


鼓励大中企业、行业系统、工业园区、房地产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投资运行公共租赁住房。

     

建立集房屋核验、信息发布、网签服务、合同备案、信用评价为一体的服务监管平台。

     

配合国土部门改进土地供应方式,提高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等供应比例,防止高价地推涨房价。

     

完善金融、税收、消防、水电气收费等支持政策及“商改租”等改建验收标准,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支持住房租赁消费。

     

降低公租房准入门槛

优先保障环卫、公交等困难群体

  2018年湖北将实施棚户区改造24.14万套、农村危房改造8万户。到2018年底,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分配比例达到90%以上。


  在公租房分配方式上,将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优先保障环卫、公交等行业困难群体,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纳入保障范围,对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也要实现应保尽保。


记者:张均

通讯员:张迪 刘姝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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