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今年将向高职高专、三甲医院下放职称评审权
1月17日,湖北省召开“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会上,湖北省人社厅职称处副处长杨萍就公众关心的职称评审权下放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教师职称评审权已向省内80所高校全面下放
杨萍介绍,去年,湖北已经跨出了评审权下放的一大步,全面下放了我省高校职称评审权,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高级职称评审不再集中省里统一组织评审,而是由各高校自主开展,在全国走在前列。首批改革全省共涉及80所高校,从试行情况来看,反响较好,大部分高校有序完成了首次自主评审任务。
2018年将向高职高专院校、三甲医院等
人才密集型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
杨萍表示,下一步,省人社厅将总结高校评审权下放的经验,探索扩大下放试点范围,继续向其他高职高专院校、三甲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等人才密集型的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同时,为支持全省“一主两副”战略实施,探索在现有评审权基础上,继续向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逐步下放工程系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权,各市州也应有序向县(市、区)下放中级职称评审权。支持中国(湖北)自贸试验区发展,逐步向自贸试验区下放非公企业部分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探索并支持条件成熟的行业学会、协会或第三方社会组织有序承接政府部门职称评审相关职能。推动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医院、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建立倒查追责机制 弄虚做假将被收回评审权
职称评审权下放后如何监管?杨萍表示,政府部门将做好质量监管,过程监控。
一是完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管理制度;
二是完善评审专家遴选、管理、使用机制,建立健全职称评审专家评委库和各专业分库建设,实行动态管理;专家评委须在专家评委库随机抽取;
三是健全完善职称评审回避、巡查、核查制度,加强评审全过程监督管理;
四是建立“双随机、两公示、四公开”制度,即随机抽查评审委员会、随机抽查申报材料,公示参评人员和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开职称政策、评价标准、办事程序和抽查结果。同时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参评个人须对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凡被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律撤销资格;凡审核不严或帮助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的单位,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一律取消评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不认真履行职责、擅自扩大范围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记者:李希帆、华纯皓
编辑:蔡佳圆
通讯员:屈静
来源:湖北省政府新闻办、湖北省人社厅
更多精彩内容,尽在“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