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汉江保护再出重拳 流域《综排标准》7月起执行
3月14日,省环保厅联合省质监局发布《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下称《综排标准》),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汉江作为长江第一大支流,其中下游有871公里处于我省省域范围内。省环保厅副厅长李瑞勤介绍,汉江自1992年首次发生水华,近年来发生的频次增多、范围增大,最近的一次发生在今年2月。自2014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实施以来,汉江中下游多年平均流量有所减少,水环境容量有所降低。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形势比较严峻。加之各类排放标准制定年限早、排放标准相对较宽,对汉江中下游的水环境、饮用水源地都造成了潜在威胁。水污染防治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三大行动”重点之一,《综排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就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举措,也是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解决流域性水环境问题的具体措施。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综排标准》属于强制性地方标准,和以往标准最大不同在于,新标准对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石油类、总氰化物、总汞、总砷、总铅等16种污染因子,普遍设置了更加严苛的排放限值,标准普遍提高35%至45%,而最严格的,提高了80%。省环科院副院长李松炳介绍,《综排标准》比其他省市流域综合排放标准均要偏严,取值总体处于全国偏严水平。《综排标准》规定了16种水污染物的最高排放浓度限值均严于现行国家行业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6个重金属控制因子排放限值比现有行业标准(19个行业)偏严了40%至50%;其他10个因子相比提高了35%至80%,其中以磷肥工业在“重点保护水域”总磷标准值提高比例最大(80%),在“一般保护水域”提高约50%。
此次出台的《综排标准》亮点颇多,如在汉江中下游流域划分三类区域,分别执行不同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省环保厅科合处处长刘成付介绍,《综排标准》将汉江中下游流域划分为特殊保护水域、重点保护水域、一般保护水域三类控制区,其中汉江中下游流域中《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划定的Ⅱ类水体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域范围为特殊保护水域控制区,该区域为禁止排放区。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