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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建立房地产调控会商制度 前两个月楼市均价环比下降4.46%

3月30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湖北省已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会商制度,以加强房地产市场研判、政策研究以及风险防控。

省级会商领导小组,由省住建厅、省国土厅、人行武汉分行组成,各市州相关部门也建立市级房地产调控会商工作小组。省级会商领导小组将监测和共享全省房地产市场交易、供地、金融等信息,共同研判会商房地产市场形势。

省级会商领导小组将指导各地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完善调控政策,加强各部门政策的协同性。

主要包括:

指导各地根据当地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强化住宅用地供应调控目标管理;

根据当地房价控制目标,限定区域最高房价,引导企业理性竞买土地;

对上年度住宅用地出让均价同比增幅大于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同比增幅的城市,鼓励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等多种方式出让土地;

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及时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等。

在风险防控方面,省级会商领导小组将指导各地在预售许可、土地竞买、购房融资等方面加强联合监管,形成监管合力。

主要包括:

对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经督办仍拖延上市、变相捂盘的项目,暂停其土地竞买资格;

对提供“首付贷”等违规融资的房地产企业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取消网签资格;

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制度,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土地竞买资格,并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参加土地招拍挂;

加强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审贷管理,严禁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资金挪用于购房等。

今年前2个月,我省房地产市场总体稳定,销售均价每平方米5733.5元,环比下降4.46%。截至2月底,全省商品住房库存4118.7万平方米,平均消化周期6.8个月,环比下降0.1个月。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我省将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通过与相关部门协调,综合利用土地、金融、住房公积金等措施,引导市场合理供应、企业合理定价、居民合理消费。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防止高价地推涨房价。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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