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4月1日开征了,
那么问题来了,
环保税开征
会增加湖北企业负担吗?
省地税回应,
不会!
4月1日,武昌区地税局服务大厅开出了湖北省首张环保税发票。这标志着环境保护税自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来的首个征期在湖北省顺利展开。
湖北首张环保税单诞生
企业缴纳的钱少了
4月1日下午,一笔7.2万元的环保税在武昌区地方税务局录入国库,标志着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在湖北全面启动,同时也意味着运行了近40年的排污费退出历史舞台。
作为全省首家缴纳环保税的纳税人,湖北华电武昌热电有限公司年发电量达到14亿千瓦时,供应武昌及周边企业用电。公司总经理张新德告诉记者,去年公司缴纳排污费50万元,第一季度缴纳7.2万元环保税,从费到税,企业缴纳的钱少了。
张新德:“环保税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少排少交的环保税征收原则,给企业留足了减排的空间,通过技术改造,今后不排放污染物,我们也就一分钱都不用缴纳。”
湖北基本使用最低税额标准
不会增加企业负担
胡波:“我们的基本排放物的税额标准是采用的最下限,对重点排放物的税额标准比最下限略高。去年我们1万多户排污费缴费人缴纳的排污费接近8亿元,环保税基本测算在7个多亿,所以从税收负担的角度来说基本保持一致。”
省地税局税政一处处长胡波表示,湖北环保税税额的制定综合考虑了环保要求和企业税负的双重因素,环保税开征总体来说不会增加企业负担。
胡波介绍,税收负担的问题从税收立法的层面已经确定了,环保税的“税负平移原则”保障了费改税制度的平稳转换。“税负平移原则”表现在征收对象基本相似,征收项目基本相同,计税标准基本相近。
从湖北省的情况看,从原有1万户排污费缴费户中已识别认定了8400多户环保税纳税人,与排污费的缴纳企业1万余户相比,缴纳环保税的企业变少了。征税户数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与税法对污染物集中处理、循环利用以及噪声达标排放不征税等因素直接相关。以前噪音超标的建筑企业、娱乐企业需要缴纳排污费,而现在这部分企业暂不纳入环保税征收范围。
从征收的项目来看,依旧保持了对大气、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类重点污染源的征税。
从计税标准来看,环保税是以排污费的收费标准为基础设定的,我省基本使用的是最低税额标准,大气污染物我省使用的是1.2元和2.4元两个档次,全国最高标准为12元;水污染物我省使用的是1.4元和2.8元两个档次,全国最高标准为14元。
从环保角度来看,税法出台了相应的税收政策来鼓励企业清洁生产,对污染物集中处理和循环利用,来降低相应的税收成本。强化了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企业会通过优化污染防治设施,淘汰落后工艺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进而减少纳税额。
从执法角度来看,以前如果企业不按规定缴纳排污费,监管部门的手段是催缴和罚款,现在性质变为逃税漏税,企业面临的后果更严重,监管部门执法手段将更强硬,更具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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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喻敏
通讯员:徐卫兴
编辑:梁唯雅
图片:周志浩
来源:湖北省地税局、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