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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赌博违法犯罪!湖北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一律通报
我省发布严打赌博违法犯罪通告
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一律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
4月1日,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省公安厅发布《关于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明确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的,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一律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通告》指出,将严厉打击利用电子游戏机、棋牌、麻将、骨牌、骰子、“六合彩”、互联网、微信红包、“德州扑克”等各种形式从事赌博的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针对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或者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或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或组织中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构成赌博罪的,以及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及用具,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还为其提供场所、资金、通讯、网络支持,或者接送赌客、望风守护、收受投注、兑换筹码、结算赌资、放高利贷等直接帮助的行为,将以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共犯论处。
此外,对公民举报赌博违法犯罪行为,协助破获赌博违法犯罪案件的,视情况给予奖励;包庇、窝藏违法犯罪人员、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