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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保厅通报全省2018年1-4月份环境空气质量相关情况

全省细颗粒物平均浓度情况

  2018年1-4月,全省17个重点城市细颗粒物(PM2.5)累计平均浓度为57μg/m³,同比下降10.9%;其中纳入“十三五”国家考核范围的13个市州PM2.5平均浓度为63μg/m³,同比下降6.0%。PM2.5累计均值由高到低排序,排名前5的地方依次为:襄阳、宜昌、荆门、荆州、武汉。

  2018年1-4月,全省有2个地方PM2.5平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按增幅由高到低排序依次为:荆门、襄阳。

  备注:本月月报数据荆州补审剔除3月30日沙尘数据,孝感、襄阳等地沙尘数据后续可能复审,月报数据因沙尘剔除可能变化。

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情况

  2018年1-4月,全省17个重点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3.6%,同比增加3个百分点;其中纳入“十三五”国家考核的13个市州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69.6%,同比增加2.4个百分点。优良天数比例由低到高排序,排名前5的地方依次为:襄阳、荆门、宜昌、武汉、荆州。

  2018年1-4月,全省有5个地方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同比减少,按减少幅度由高到低排序依次为:荆门、襄阳、仙桃、黄冈、孝感。

  备注:本月月报数据荆州补审剔除3月30日沙尘数据,孝感、襄阳等地沙尘数据后续可能复审,月报数据因沙尘剔除可能变化。

全省县域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情况

  2018年1-4月,全省纳入114个县域空气自动监测站联网的县(市、区)中,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高到低排序,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10个地方依次为:襄阳市襄州区、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襄阳市樊城区、孝感汉川市、襄阳枣阳市、襄阳市襄城区、宜昌市西陵区、武汉市青山区、荆门市掇刀区、襄阳老河口市。

  备注:(1)咸宁市崇阳县、通山县,黄冈市蕲春县、团风县、浠水县,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6个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点距离城区较远,站点不具有代表性,监测数据不参与排名。

  (2)该表数据为未剔除沙尘数据。

(来源:湖北省环保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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