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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政办函〔2018〕39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文〔2018〕1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北省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审核各地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统筹协调落实改革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经济发达镇考核评估标准和办法;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评估;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长:

  黄楚平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

  王太晖 省政府副秘书长

  饶志国 省编办主任

  成员:

  刘艳红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卫东 省编办副主任

  章新国 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副主任

  杜海洋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喻春祥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赵显富 省民政厅副厅长

  潘阳军 省农村综改办专职副主任

  汤同新 省人社厅党组成员、省公务员局局长

  邹清平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黄祥国 省住建厅副厅长

  叶福生 省统计局总统计师

  魏月明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

  赵以邗 人行武汉分行副行长

  阙方平 湖北银监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杨卫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时,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2018年5月30日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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