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清单!湖北首批精减127项“奇葩”证明 涉及4个部门
还在为“证明我妈是我妈”头疼?
湖北启动“减证便民”行动,重点整治各类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
7月20日,省编办(省审改办)公布,首批清理精减的127项证明,涉及与群众办事密切相关的公安、民政、人社、卫生计生4个部门。
为什么有“奇葩证明”存在
武汉市武昌区南湖街中央花园社区,一位女士因丈夫去世,打算到外地再婚。婚前公证,当地法院要她出具一个证明,证明小孩是她带过去的。
根据武汉市有关管理规定,社区通过计生网验证信息后,可为居民提供婚育证明,写清楚双方是何时何地注册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名什么,等等。
但是,外地法院不认,非要一个写着“小孩是她带过去”字样的证明。
居委会副主任汤艳觉得,证明小孩是她带过去的,可以有很多辅助手段,包括户口本、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等等。何必为了这件事,让当事人从外地往返武汉跑几趟!
省编办(省审改办)综合处负责人说,导致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一方面是政府部门间、部门内部间,还存在信息孤岛,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还不够;另一方面,相关部门、机构还是管理思维,服务意识不够强,寻求一纸证明“保护自己”推卸责任。
首批精减的127项是哪些
下次还有人要您出具“奇葩”证明,把这些信息放到他面前。
精减是不是意味着不查证了
省编办(省审改办)负责人介绍,按照取消后的办理方式,可以分为四类:
因设立依据废止,直接取消的,28项。如“医疗机构校验”事项,原需要房产证明,现不再要求提交。
取消后,通过网络核验或实地调查查证的,58项。如无犯罪记录证明。
取消后,通过其他证照替代办理的,34项。如“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登记”,原需要验资报告,现改为由银行进账三联单替代。
取消后,通过个人书面承诺办理的,7项。如“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原需要遗失证明,现改为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办理。
5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
6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对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进行专门部署。
“我省的工作走在了前面,中央的部署,也更坚定我们改革的决心和勇气。”省编办(省审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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