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拉动超非税 主体税种唱主角 湖北财税收入增长模式发生良性转变
湖北省财税增长模式正在发生重要变化。记者从7月16日召开的全省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税务部门完成地方税收1442亿元,增长14.8%,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5.4%,同比提高6.3个百分点;财政部门完成收入477亿元,可比增长6.2%。全省87%的财政收入增量来源于地方税收,同比提高34个百分点。
另一方面,上半年,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土地类税收完成373亿元,同比仅增长1.8%,增幅同比回落34个百分点;占地方税收的比重降至26%,同比下降3个百分点。
省发改委称,上述情况表明,我省财政收入初步实现了非税拉动为主向税收拉动为主、由土地类税收拉动为主向主体税种拉动为主的“两个良性转变”。
武汉大学教授卢洪友对此评论说,多年来我省许多地方财政收入过度依赖房地产,土地类税收一度占到许多地方财政收入的1/3至1/2左右。近两年,受房地产调控、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等因素影响,商品服务税等间接税大幅增长,土地类税收呈逐年下降之势。
”来自省财政厅的消息称,我省主攻财政收入质量,推动税收增长动能转换,税收收入逐渐步入可持续发展轨道。今年上半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三大主体税种(地方部分)完成876亿元,增长20%;增收145亿元,占地方税收增收总额的78%,拉动地方税收增长11.6个百分点。在工业稳定、消费平稳、价格高位运行以及营改增激发市场活力拉动下,增值税增长21.8%,高于全国5.2个百分点;降成本推动企业效益明显改善,企业所得税增长17.4%,高于全国4.6个百分点;居民收入增加,带动个人所得税增长15.8%。
据统计,上半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19亿元,可比增长12.5%,其中15个市州和86个县市区财政收入质量同比提升,夷陵区等8个县市区提升20个百分点以上。卢洪友教授称,就财政收入类别而言,税收和非税收入弹性系数大不相同,前者可通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后者主要是政府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国企上交利润等,使用弹性较小,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大幅提升,表明湖北财政收入增长的质量、效益都在显著提高。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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