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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4部门联合出台意见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近日,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物价局联合出台《关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部署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持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扎实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10项工作。

《意见》强调,

各级政府要全面落实投入责任,落实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职业病防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以及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要持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定期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促进医疗新技术研发应用。


到2020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要扎实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重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提高公立医院控制成本的积极性。要持续深化药品耗材领域改革,建立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更好满足临床合理用药需求。要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建立起适应湖北医疗行业特点、体现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


《意见》要求,

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严格按照功能定位提供服务,将落实功能定位、体现公益性改革发展指标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要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推进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发挥医保对控制医药费用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作用,将对医院的管理延伸到对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监管。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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