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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千万别带这些动植物及其制品!武汉海关今年已查获44起

4月17日,武汉海关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截至4月10日,今年武汉海关共查获疑似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入境情事44起,其中涉及象牙及其制品非法入境情事28起,共计36件,重约6499克;其他查获濒危动植物多为红珊瑚手串、砗磲制品、黄喉拟水龟龟板、以及兰花种苗等。

新闻发布会上,武汉海关还通报了其立案侦办的“2·22”走私象牙案、兰草案等2起案件的情况。

“2·22”走私象牙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从2017年10月至今,在某境外网站上大量购买含有象牙制品的字画工艺品,以伪报品名、化整为零的方式通过邮递渠道从境外走私入境。办案民警从犯罪嫌疑人工作场所现场查扣涉嫌走私入境的疑似含有象牙轴头字画共计137件。经鉴定,其中53件(106个)字画轴头为象牙制品,净重2477.96克。犯罪嫌疑人李某将上述含有象牙轴头的字画走私入境后,用于网络拍卖和个人收藏,其行为涉嫌构成走私国家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1条之规定,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31”走私国家禁止进口货物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是兰花种植专业户,其前往韩国购买了872株新品种兰花种苗,准备走私入境后在国内种植后销售给兰花爱好者。经鉴定,上述兰花植物均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中兰科植物,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

武汉海关提示

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规定,象牙、玳瑁、穿山甲鳞片等均属禁止进境的珍贵动物制品,除持有相关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外,任何贸易方式或者携带、邮寄象牙等濒危物种进出境的行为均为非法,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记者:何习文

编辑:李雪莹

通讯员:袁剑

来源:武汉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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