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首批!村干部有住房公积金了!
还记得年初的这条消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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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率先全省试点村干部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如今,他们已经完成了缴存工作。
来凤县三胡乡梨园村支书、主任李昌银,今年已经60岁了,担任村干部工作20余年。7月25日,他收到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来的短信:“您账户汇缴1—7月公积金3500元。”
虽然每月工资少了250元,实际上每月的待遇增加了,更重要的是为今后购买住房多了一重保障。
来凤县三胡乡石桥村支书邓磊担任村干部2年,当天也收到了这一“礼包”。根据政策,他月缴存住房公积金200元。
虽然每月缴存的钱并不多,但意义重大,也算是对基层干部辛勤劳动的一种回报。
目前,来凤三胡乡80名纳入缴存范围的基层干部2019年1-7月的住房公积金,已全部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其中在职村支“两委”成员72人,大学生村官2人,贫困户公益性岗位5人,戒毒社工1人(属劳务合同人员)。个人共计缴存金额62850元,单位共计配套资金62850元。
村里也有新变化
今年以来,来凤县三胡乡村干部岗位对年轻、高学历人才的吸引力显著增加,村支“两委”干部的平均年龄由49岁下降到了38岁,高中及以上学历所占比例由37.3%提高到了60%;村干部队伍更加稳定,自2018年12月村“两委”换届以来,全乡80名村干部中仅有2名辞职,村干部队伍保持了相对稳定。
三胡乡党委副书记曾翔表示:“实施住房公积金政策,对吸收优秀人才、稳固基层干部队伍、增加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村干部有了住房公积金好处真不少!
下面来回顾一下这项试点工作
众所周知,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的一项个人长期住房储金,为职工购买住房、改善居住条件提供了保障,一度只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能够享受。
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稳定吸收优秀人才,按照省住建厅要求,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多次走访、调研,决定在来凤县三胡乡启动村干部住房公积金建制试点工作。
来凤县三胡乡的农村基层干部从2019年1月起开始享受此政策,成为湖北省村干部享受住房公积金的首批试点对象,标志着全州村干部住房公积金建制工作“零”的突破。
四类人员享受
三胡乡试点住房公积金的对象包括四类人员:在职村“两委”成员、在职贫困户公益性岗位、在职劳务派遣人员、在职大学生村官。
四个缴存层次
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缴存(单位和个人各承担50%),按在乡工作年限划分为4个缴存层次:
在该乡工作年限不满5年,月缴存200元;在该乡工作年限不满5年,月缴存200元;工作年限超过5年不满10年,月缴存300元;工作年限超过10年不满20年,月缴存400元;工作年限超过20年,月缴存500元。
至2018年12月31日在乡、村、站所工作的这四类人员,均开立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来凤县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村干部因购建房或其他符合政策办理的情形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表示,将在认真总结现有试点经验基础上,不断改进具体的操作管理办法,适时扩大试点范围,力争将州内更多村干部纳入制度保障。
围绕“三类群体”,加大扩面力度
一是围绕社会公平公正面向非公企业,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全面摸排未建制非公企业的经营状况,采取一企一策 ,量身为非公企业制定建制方案,在不增加企业成本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将更多非公企业职工纳入制度保障。
二是围绕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面向新市民,降低政策门槛,探索更加灵活的缴存方式,积极开展新市民缴存试点,逐步将制度延伸到新市民这一新兴群体。
三是围绕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面向高新企业,主动对接大数据时代,研究高新企业用工特点,特别是要解决好高、精、尖人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办法,有利于高新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发高新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动力。
(来源:湖北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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