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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
针对当前旱情,省减灾委、省应急管理厅于8月19日10时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
今年入夏以来,由于降水偏少、蓄水不足加之出梅后持续晴热高温天气,造成我省部分地区旱灾发展,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截至8月19日8时统计,当前旱灾已造成武汉、黄石、十堰等14个市(直管市、林区)52个县(市、区)395.31万人受灾,因旱需生活救助66.61万人,其中饮水困难需救助27.26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558.67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55.17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3.25亿元。
为积极应对当前旱灾,省领导深入灾区检查指导抗旱救灾工作,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省应急管理厅主要领导率工作组赴灾区核查灾情、指导救灾工作,商省财政厅报请省政府下拨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000万元支持灾区开展旱灾临时生活救助工作。根据当前旱情及救助需求,按照《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省减灾委、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于2019年8月19日10时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做好旱灾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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