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力推进博士后人才队伍建设 2025年在站人数实现倍增
博士后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
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重要制度。
湖北是全国最早试点实施博士后制度的省份之一。
8月30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实施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的意见》(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曾向阳对《意见》进行了解读,省人社厅专技处处长黄励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意见》提出,到2025年,博士后在站人数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
博士后人才在站期间承担国家级、省级科研课题和企业研发任务的比列及贡献率大幅提高;
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新进教学科研人员中博士后人才比例和作用显著提升。
图为: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曾向阳对《意见》进行解读
六成以上出站博士后选择扎根湖北
曾向阳介绍,我省博士后工作在全国处于靠前位置。截至2018年,我省建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89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3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领域覆盖了工学、理学等全部13大学科,涵盖84个一级学科,分布在全省26个高校院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涵盖了我省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现代制造、现代农业、新材料等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重点行业,分布在全省16个市州。
2018年底,我省已累计招收培养博士后8626人,目前在站博士后3564人,60%以上的期满出站博士后留在湖北工作,许多已成为国内相关领域、单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科技领军人物,在促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而独特的作用。
多措并举 推进博士后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意见》共五个部份十七条,以实现博士后人才倍增为目标,以博士后平台建设为载体,以重点人才项目为依托,突出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完善创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引导博士后人才潜心科研、到科技经济一线创新创业。
1
扩大博士后培养平台建设规模
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大型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现代服务企业、新经济组织及各类园区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
对新增设的博士后站、分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由各级财政给予建站补贴。
2
实施三大博士后人才计划
▶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立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每年择优遴选200名在站优秀博士后从事基础性、创新性、前沿性、公益性和关键性技术研究工作,每个岗位资助6万元;
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岗位,每年引导50名优秀博士后到科研和产业一线从事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工作,每个岗位每年资助10万元、资助2年。
到2025年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和创新实践岗位的资助比例逐步达到当年新进站博士后人数的三分之一。
▶实施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每年择优资助10名期满出站并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取得成绩、富有潜力的优秀博士后人才,每人每年资助10万元,跟踪培养3年,加快培养卓越的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实施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鼓励支持设站单位大力吸引世界一流高校、科研院所的海外博士来湖北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优先纳入各类博士后人才项目给予资助。
鼓励有条件的设站单位与国际一流大学、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联合建立在岸或离岸研发基地,签订交流协议,合作培养博士后人才;
鼓励支持设站单位选派优秀博士后人才到发达国家(地区)开展博士后研究,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活动;各级财政、各设站单位给予相应资金资助。
博士后人才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不受因公临时出国(境)限量管理和计划限制。
3
支持博士后人才创新创业
鼓励博士后人才留湖北创新创业,鼓励引导博士后人才向企业和基层集聚,推动科研成果转化。
对在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和创新创业的优秀博士后人才,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时优先录用。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和科技人员到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创新创业。
对在湖北创新创业的博士后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政策扶持范围,并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职称申报评审等方面给予支持。
推进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建立以博士后人才作为师资和科研人员主要来源的用人机制。
发布会上,省人社厅专技处处长黄励就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图为:省人社厅专技处处长黄励回答记者提问
▶如何吸引更多的优秀博士后扎根湖北?
黄励介绍,湖北大力实施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吸引更多的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湖北从事博士后研究和创新创业。湖北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鼓励支持设站单位大力吸引世界一流高校、科研院所的海外博士来湖北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优先纳入各类博士后人才项目给予资助。
鼓励博士后人才留湖北创新创业。对在湖北创新创业的博士后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政策扶持范围。特别是在工资管理、薪酬待遇、职称评定、事业单位聘用等方面给予扶持,推进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建立以博士后人才作为师资和科研人员主要来源的用人机制。
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创新方式方法引才聚才。通过资助联合培养项目、举办博士后学术论坛、鼓励博士后“走出去”等方式,吸引优秀博士后来湖北从事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
强化博士后人才服务保障。切实解决博士后人才落户居留、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实际问题。
▶如何鼓励和引导博士后人才向产业、企业流动?
黄励介绍,湖北将采取五大措施,鼓励和引导博士后人才向产业、企业流动。
在博士后人才项目上进行倾斜。在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岗位,每年引导一批优秀博士后人才到科研和产业一线从事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或成果转化。
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博士后人才。继续支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签订博士后人才引进培养、科技攻关、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战略合作协议、搭建合作平台。推荐研发能力强、产学研结合成效好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独立招收博士后。
打通博士后在企事业单位顺畅流动通道。对在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和创新创业的优秀博士后人才,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时优先录用。
鼓励青年博士到企业创新创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和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到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创新创业并获得合法收入,其原单位岗位、等级、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保留不变,在企业任职服务经历和业绩可作为晋职、晋级、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积极组织“全省博士后科技服务团基层(企业)行”等活动,服务企业、服务产业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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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希帆 李茜 华纯皓
通讯员:许兰波
编辑:胡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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