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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完成水土流失治理45万平方公里

近日从长江委获悉,新中国成立70年来,长江流域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5万平方公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覆盖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00余县市区,对22.35万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实现流域全覆盖,长江流域总体实现水土流失面积由增到减的历史性转变。


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经历了以蓄水保土为主的小流域综合治理、治理和开发相结合的生态经济小流域治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等重要阶段。截至目前,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7万平方公里,完成中央投资231亿元。其中,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坡耕地治理试点工程、石漠化治理项目、革命老区水土保持工程稳步推进,丹江口水库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云贵鄂渝世行贷款水土保持项目通过评估验收。


根据2018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与20世纪80年代中期全国第一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成果相比,全流域水土流失面积由62.2万平方公里减少到34.67万平方公里,减幅达44%,水土流失治理速度显著加快,投资倍增,在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脱贫致富、保障流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等方面成效显著。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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