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个部门联合发文 只为“放心消费在湖北”
为贯彻落实2019年湖北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湖北’活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的部署,2019年8月上旬,省市场监管局等28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湖北”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实施意见》。
11月21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省政府政策文件解读走深走实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放心消费在湖北,邀请省市场监管局、省广播电视局、省消费者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图为发布会现场
“放心消费在湖北”活动主要目标
▶ 一是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普遍提高。
▶ 二是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 三是消费维权更加便捷高效。
▶ 四是创建活动覆盖面不断扩大。
通过此次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经营者诚信度、消费环境安全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把湖北打造成为中部地区乃至全国消费环境最优省份之一。到2021年,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点覆盖省内重点、热点消费领域和行业10个以上。
图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王道佑
主要措施
通过建立责任清晰的主体责任机制、自我管理的行业自律机制、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和高效便捷的政府监管机制,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提出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社会监督、推进监管执法、优化消费维权等四个方面、一系列具体措施。
重点行业和领域
活动涉及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农产品和农资、日用消费品零售、建材及装修服务、公共服务、汽车销售及维修服务、交通运输、旅游服务、电子商务和电视购物、快递物流、旅游文化、教育培训、居民生活服务、信息消费、金融等14个重点行业和领域。
活动亮点
突出主题“放心消费在湖北”,引导经营者作出并履行“四无承诺”——“食药无伪劣、商品无假冒、服务无欺诈、投诉无障碍”。
增加三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在整合总局12个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基础上,新增加建材及装修服务业、汽车销售及维修服务以及居民生活服务三大重点行业作为我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内容。
细化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举措——在开展居民生活服务行业消费创建活动中,提出“强化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管”。要求按照《消保条例》要求,实行发卡备案管理,规范发卡、续卡、转卡、退卡行为。
取得成效
今年以来,我省消保机构组织放心消费创建活动186次,建设消费维权服务站1196家,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引导260次,处理消费者投诉数量23913个,建立实施赔偿先付制度电商平台、大型商超189个。消费者投诉渠道更畅通,消费纠纷化解更便捷。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记者:刘曲、郭妍捷
编辑:刘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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