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前11个月湖北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284个
12月12日上午,湖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通报2019年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扶贫领域监督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透露,今年1至11月,湖北省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284个,党纪政务处分2779人,移送司法机关47人。
图为:发布会嘉宾
“零容忍”态度严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今年以来,湖北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有力解决了一大批扶贫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11月,湖北省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284个,党纪政务处分2779人,移送司法机关47人。远安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杨先福违规套取挪用扶贫产业资金,竹山县宝丰镇垭子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石从平违规套取扶贫资金私设“小金库”,孝昌县扶贫检查督办过多过频、大悟县部分乡镇扶贫整改走过场等一批典型问题被查处。
大数据追缴违规资金807.8万元
今年以来,湖北加大扶贫领域日常监督探索实践力度,把“智慧监督”理念引入到监督执纪工作中,自主研发了“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实现相关数据自动抓取、实时比对、定期汇总、及时反馈等,具有传统手段无法比拟的优势。
省委统一部署,省纪委牵头抓总,连续四年共对55个扶贫项目进行了大数据监督检查,目前已基本实现对扶贫领域重点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2019年,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对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16个扶贫项目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9人,追缴违规资金807.8万元,通过大数据监督检查,取消了不符合政策对象1.99万人,重新将1.1万名符合政策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
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省纪委监委强调,查处案件不是最终目的,治病救人、修复政治生态才是根本。今年以来,湖北在用好、用足扶贫领域办案成果、推动实现标本兼治方面作了一些有益探索。
1-11月,湖北省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中,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的9493人,占处理人数的97.7%。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问责条例,先后印发《湖北省纪检监察案件质量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等3个规范性文件并抓好落实,下大气力解决问责泛化、过度的问题。
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制定《中共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鄂纪励十二条”),对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等5种免责情形进一步细化、具体化,为干事创业者担当负责、松绑减压。
扶贫领域出现“四个明显减少”
通过持续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全省扶贫领域出现了“四个明显减少”的可喜变化,即:信访举报明显减少了、问题线索明显减少了、向扶贫项目资金伸黑手的明显减少了、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明显减少了。
下一步,省纪委监委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着力在六个方面下更大功夫:一是在对标对表、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推动扶贫领域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在发挥监督保障作用上下更大功夫,充分释放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监督”的整体效能,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取得更大成效。三是在深化大数据监督检查上下更大功夫,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开展精准监督,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四是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上下更大功夫,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五是在推进以案促改、标本兼治上下更大功夫,不断巩固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成果。六是在强化精准监督执纪问责,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上下更大功夫,为打赢脱贫攻坚最后一战、开辟乡村振兴新战场营造良好氛围。
记者:张均
编辑:李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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