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优先 创业扶持 考试加分 湖北省发布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十二条”
近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等17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针对退役军人招录、招聘、培训、考试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需发挥政府部门引领作用。《实施意见》指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新增工作岗位属优先就业岗位目录内,首先招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政府投资项目的法人单位将新增工作岗位的10%优先招录未就业退役军人;退役士兵报考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
企业是吸纳和稳定退役军人就业的主体。《实施意见》提出,企业招用退役军人符合条件,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从2019年起,3年内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符合条件,按每人每年9000元定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鼓励企业帮助退役军人提高技能,组织退役军人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给予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培训补贴;鼓励企业稳岗补贴优先帮助退役军人提高技能、稳定岗位;支持在岗退役军人提高技能,符合条件的给予技能提升补贴。单位裁员,优先留用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并符合条件,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
此外,《实施意见》要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校,考试成绩总分加10分投档,荣获三等功以上,加20分投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校,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加10分投档;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报考普通高校,文化成绩总分加20分投档。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达到报考条件,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考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满满的“干货”很实在很暖心
湖北省退役军人点赞“就业创业十二条”
图为:招聘会现场。
12月14日,“奉献中部崛起·退役再立新功”2019年中部地区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湖北主会场)启动现场专门设置了政策咨询区,许多退役军人对《实施意见》里的十二条“干货”竖起大拇指。
招考有倾斜 录用要优先
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对于许多退役军人很有吸引力。
22岁的何旭是今年退役的士兵,在现场,他咨询了关于基层公务员招考的政策。
“我是一名大学生兵,这次是专门来咨询相关政策的,也想顺便看看有没有其他适合的岗位。如果基层公务员招考向我们退役军人倾斜,我觉得我还是有机会的。”
据了解,《实施意见》指出,各地设置一定数量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在军队团及团以下单位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作年限。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
此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新增工作岗位属优先就业岗位目录内的,首先招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政府投资项目的法人单位将新增工作岗位的10%优先招录未就业退役军人。各类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优先招用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退役军人,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司法、消防、公安等部门聘用辅助人员、各类学校招录军事和国防教育人员时,优先聘用退役军人。大学生士兵自退役当年起,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享受就业创业政策。
对于这些政策,何旭笑着说:“力度挺大的。看得出,党和政府是实实在在为我们排忧解难。接下来,我要抓紧时间学习,希望将来能成为一名基层公务员。”
招录有奖补 培训有补助
企业是吸纳和稳定退役军人就业的主体。
《实施意见》强调,企业招用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自2019年起,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9000元的定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
对此,战友集团总经理杨欢说:“这对于企业来说是很大的利好,退役军人身上有十分优秀的品质,加上政府的补贴,企业会更积极主动地去接纳他们,这是对退役军人实实在在的关爱。”
此外,《实施意见》还指出,企业组织退役军人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培训补贴,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并符合条件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退役军人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退役军人参加新技师培训的,按照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标准给予补助。
对此,45岁的退役老兵徐贵生说:“当了几年兵,退役后就一直在老家种地。如果能通过免费培训学门手艺,然后开个店,以后也不用为生活发愁了,这个政策真的很‘暖心’。”
高考有加分 上学有资助
在招聘会现场,一些大学生兵很关注继续教育的相关政策。
《实施意见》提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并按照本科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标准给予学费减免;退役军人报考高职,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可进行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学费资助;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专升本考试计划单列;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免试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军人参加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升本考试实行免试入学。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的叶高哲说:“大一结束就入伍了,今年刚退役,接下来我还想读书,专升本免试入学政策我很关注,希望能获得继续学习的机会。”
《实施意见》强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校的考试成绩总分加10分投档,荣获三等功以上的加20分投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校的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加10分投档,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投档;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达到报考条件的,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考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9岁的退役士兵朱锡林说:“之前高一读完就当兵了,到部队后感觉自己所学不够,退役之后,我想通过高考圆大学梦。”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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