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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

近日,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联合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规范和引导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二十条意见》要求深化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提出“政府投资新建项目和国有投资新建项目应带头采用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全部采用工程总承包,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新建项目和PPP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工程总承包市场发展趋势向好,但与此同时,一些项目的建设单位借工程总承包之名,行“规避招标”之实,将原本应该招标的项目,以工程总承包名义直接分包。一些未达到工程总承包适用条件的项目,无法“以工程项目清单描述发包人大部分要求”,盲目地采用“费率招标”方式,不仅造成项目实施中因“定额错用”而引发争议,也会增加项目概算控制难度。研究制定本办法,正是基于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引导工程总承包市场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



记者:李希帆

通讯员:刘姝

编辑:梁唯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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