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法律讲堂》丨周旭亮律师主讲《被妒火灼伤的生命》圆满播出
播出频道:中央广播电视总台CCTV-12《法律讲堂》
节目名称:《被妒火灼伤的生命》
主讲人: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
播出时间:2022年11月30日(周三)18:50
首次重播:2022年12月1日(周四)09:24
二次重播:2022年12月1日(周四)15:30
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律师主讲的《法律讲堂》之《被妒火灼伤的生命》,已于11月30日18:50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CCTV-12播出。本期节目中,周律师讲述了一个店员妒忌怀孕的老板娘,给老板娘投毒差点害了两条人命的故事,并通过此故事为观众普及了“投放危险物质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区别”这一法律问题,叙事析理相辅相成,引人深思。
原来,王燕在李雪婷的眼镜店打工,竟爱上了李雪婷的丈夫孟勇,两人在店里朝夕相处,不久发展为情人关系。后来,王燕怀了孟勇的孩子,却被孟勇劝说做了流产手术,还让她回老家休息一段时间。王燕满腹委屈,隐瞒了她与孟勇的奸情,请求李雪婷收留她并住进了眼镜店。李雪婷孕期享受的待遇、孟勇的日渐冷漠,激起了王燕的妒火。她渐渐丧失理智,决定要让李雪婷母子消失,然后与孟勇一起生活。于是,她就想到给李雪婷喝的水里投老鼠药。
很快,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将王燕起诉至人民法院。那么,王燕是在李雪婷的水中下毒,她的行为为什么不属于投放危险物质罪而是故意杀人罪呢?
本期节目中,周旭亮律师通过真实案例,为观众解读了“投放危险物质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区别”这一法律问题,不仅讲解通俗易懂,同时提醒观众:嫉妒之心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被嫉妒冲昏头脑后,做出损人不利己的违法行为。
在面对人生的不如意时,我们应该克制自己,用道德约束自己,正确看待人生的价值,提高道德修养,而不是因为嫉妒就去伤害他人,破坏别人的家庭。(文中除主讲人外其他人物均为化名)
《法律讲堂》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全力打造与重点推出的一档经典法制栏目,以专家主题讲座的形式,向普通百姓讲述法理故事,剖析法律知识,启迪社会生活。
周旭亮律师作为《法律讲堂》栏目主讲人,参与主讲了《危险的酒驾》《被收养的“弃婴”》《“生父”找上门》《被网络搜索的女孩》《变质的姐弟情》《为父嫁给不爱的人》《女上司的难言之隐》《殒命的女人》等多期精彩节目。
一个个真实的法理故事,出人意料;一段段曲折的情感纠葛,发人深思。欲知更多节目详情,欢迎您登录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节目官网——央视网收看网络重播。
编辑:郝丽媛
运营:周 茜
审核:董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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