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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民盟公益微课堂】民盟彭旭昊谈定金、订金、押金和保证金该如何区分

彭旭昊 民盟九江市委 2024-02-08

为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和民盟十三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要求,履行民主党派职能,民盟九江市委会正在开展“民盟九江市委会公益微课堂”活动。

民盟彭旭昊谈定金、订金、押金和保证金该如何区分,视频内容仅代表盟员本人观点,欢迎大家讨论交流。




定金、订金、押金和保证金该如何区分

大家好,我是民盟濂溪区总支盟员彭旭昊。本次的民盟公益微课堂由我给大家讲解:定金、订金、押金和保证金该如何区分。

购物是大家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大到房产交易,小到买生日蛋糕,商家时常会要求消费者先付部分款项,并和消费者签订一份协议或者出具一张商家的收据。其中就会写道消费者先付的款项性质为:定金、订金、押金或者保证金。那么这四种不同名称的款项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呢?

一、我们先看“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这种定金具有一定的担保性质,目的是为了担保合同能够顺利实现,那么我们日常生活中应该注意:订立合同时,各方应对款项的性质为定金做出明确约定,同时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而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比如说小王向小陈买了一辆自行车总价3万元,两人约定小王向小陈支付1000元作为定金,三天后取车付并支付尾款29000元。如果小王反悔不想买了,他就没有权利要求小陈返还这1000元定金;如果小陈不想卖了,那么他就要支付给小王2000元。

因此,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第一是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冲抵价款或由交付定金的一方收回。第二是合同不履行时,如果交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则无权收回定金。如果接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则应双倍返还。

二、接下来看另外一个“订金”

虽然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采用,但严格来讲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来说,订金性质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的功能,与前面的定金作用不同。定金起到了制裁违约方,担保合同履行,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果合同违约导致解除时,收到订金的一方应退还订金。

三 、押金

押金是一种特殊的质押担保,通俗的讲是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如果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从押金中优先受偿。给付押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例如房屋租赁时承租人向出租人交纳的押金,如果租赁到期后所有费用结清,则出租人应当退还押金。但期间如果发生额外费用则出租人可以在押金里面扣除。

四 保证金

保证金使用领域比较多。一般日常生活中指的是双方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留存于对方或第三人处的金钱。保证金虽然也具备定金一样的担保合同实现的作用,但是没有双倍返还的功能,而且定金的作用可以自由约定。例如,约定交纳定金以后合同才生效,或者合同解除时定金不予退还等等。但保证金不具备这些功能。例如,张三准备让李四给自己加工一批零件,为了保证能够顺利的完成交易,两人可以各拿出1000元保证金给公证机关,如果谁违约,这保证金就作为给另一方的赔偿,促进大家更好的遵守约定。

综上来看,一般情形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订金、押金或保证金都不是定金,不具备双罚的性质。所以大家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应当理解上述“四金”的含义和作用,谨慎做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感谢收看本期九江民盟公益微课堂,我们下期再见。




作者简介


彭旭昊


民盟九江市委会濂溪区总支盟员

江西柴郡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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