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参加哪种医保?
每个人都面临着不确定的疾病风险,当风险来临时,个人往往难以凭借自身力量来应对,从而对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医疗保险可以集合社会多数人的力量,分担少数人遭遇的疾病风险损失。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保障患病时能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减轻个人经济负担。
目前,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两种类型,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简称城乡居民医保),两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本市全体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
1.哪些人员能够参加城镇职工医保?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均应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
用人单位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参保并缴费!《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国家规定参保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参保手续,并共同履行缴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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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了所有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城乡老年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
(2)劳动年龄内居民: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
(3)学生儿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就读的本市户籍在校学生,以及非在校的16周岁以下的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职非北京生源的在校学生。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下期我们来聊一聊“职工医保”VS“居民医保”不同之处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