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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满1周年啦!

2021年11月2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1﹞17号)印发实施。《办法》实施1年来,灵活就业人员累计开户3.67万人、缴存金额1.06亿元,越来越多在广州生活工作的青年人和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享有与单位缴存职工同等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府保障性住房、积分入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等权利。新上线的定期汇缴和数字人民币支付即时到账功能让业务办理更方便更快捷,实现缴存人“足不出户”办理业务,提升缴存人“零跑腿”服务体验。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与到住房公积金制度中?

灵活就业人员既可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自助开设账户,也可预约后到公积金中心各办事大厅办理。


第一步 开设个人账户


可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申请开设个人账户。


点击“查询办理”进入首页点击“个人免登录业务”→“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后进入到界面。


第二步 办理委托扣款


申请人开设个人账户后,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办理委托扣款,之后缴存住房公积金时直接从绑定的本人银行储蓄账户中划扣资金。


点击“查询办理”进入首页点击“查看全部”按钮,跳转进入业务查看界面后,选择“托收登记”,此时会跳转进入托收登记操作界面。


温馨提示:定期汇缴新功能上线了!办理托收登记时,可选择定期汇缴方式并选定托收日,之后每月托收日将在绑定的本人银行储蓄账户中自动划扣资金。



第三步 汇缴


①办理定期汇缴后,每月会在托收日自动划扣资金,请保证账户有足够的余额,以免因中断缴存而影响权益。


②如未办理定期汇缴,可每月通过微信公众号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


点击“查询办理”进入首页点击“查看全部”按钮,跳转进入业务查看界面后,选择“汇缴业务”,此时会跳转进入汇缴业务操作界面。


温馨提示:现已开通数字人民币支付方式,使用数字人民币汇缴可实现即时到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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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菜单栏【查询办理】

即可进入办理公积金业务的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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