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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千万工程”• 服务乡村全面振兴丨优质司法 护航农村经济发展
近日,邵武法院通过深挖彻查线索,成功执结一起涉租赁合同纠纷案,帮助水北镇龙斗村收回土地租金87万余元。
案
件
详
情
2012年11月3日,邵武市水北镇龙斗村委会与邵武市某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约定将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出租给邵武市某有限公司使用。
合同签订后,龙斗村委会依约交付了土地,但邵武市某有限公司一直未付租金,多次协商无果,龙斗村委会于2019年3月,向邵武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审理后,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书》,被告邵武市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龙斗村委会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的租赁费共计87万元,并支付自2020年5月1日起至返还土地之日止按《土地租赁合同书》的约定计算的租金。
判决生效后
邵武市某有限公司未按判决书履行,
龙斗村委会于2020年11月11日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材料,
该公司仍未履行,
遂对公司法人限制高消费,
并继续排查线索。
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发现被执行人在邵武市拿口镇政府有缴纳保证金尚未退回,便立即前往拿口镇政府了解详情,并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该款项(该保证金)。
此后又多次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从中调和沟通,最终促使被执行人全额履行执行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作者:毛连英
审核:缪顺春 李婷
终审:陈一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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