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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告上县府常务会议也没用,宁海这个机构,厉害!

2018-03-29 靖予 政已阅

编者按:随着“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不断深入,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条件“理而不清、法理不足”等现象愈发明显,成为改革推进的“中梗阻”。针对这一情况,宁海县紧扣重点环节探索建立审批裁决工作机制,创设独立于相关部门的“审批法庭”,以“法治思维+顶层设计”为理念,向审批源头“动刀”,对行政部门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按法律法规进行审查“瘦身”,做到应砍则砍,通过给企业和群众“省事”,不断提高满意度和获得感。


3月22日下午3时20分,窗外的小雨渐停,陈杰的情绪也逐渐平静下来。

 

就在50分钟前,宁海县住建局作为“被告”参加了该县“审批法庭”组建以来的第八次“庭审”,作为该局建筑业管理科科长的陈杰“出庭应诉”。

 

一番“唇枪舌剑”的辩论后,“庭长”葛仁元宣布了裁决结果。不出陈杰所料,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批中,多个“于法无据”的前置条件和申请材料被取消。其中,就包括由他所在科室负责的“合同备案”。

 

这是陈杰第一次参加“审批法庭”“庭审”,也是宁海县“审批法庭”自去年6月成立以来依法裁决取消的376项前置条件中的一个。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而生的“审批法庭”到底如何出炉,怎样操作,它在改革过程中又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记者赴宁海实地采访。

 

创设“法庭” 以法律的名义

 

让各部门自砍权力,力度不够,要设法实质性提升改革执行力

 

“庭审”结束离开之前,陈杰转身瞄了一眼会议桌中间的牌子,上面写着“审批法庭”四个字,黑色的字体上还加了一对双引号。在他对面,“庭长”葛仁元还在忙着整理笔记。

 

去年下半年,46岁的宁海县府办(法制办)主任葛仁元多了一个新“职务”——宁海县“审批法庭庭长”。


 

事实上,这并非一个司法法庭。“我们只是借鉴司法庭审‘面对面’充分辩论的模式,创设的一种运用法治手段对审批权力进行监督和裁决的工作机制。”这位早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的“庭长”说。

 

葛仁元还记得,去年6月21日,他被叫去县委办公楼四楼东面的会议室开会。当天的县深改组会议上,县委书记杨勇指示由县府办牵头,成立县委县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工作部,简称县“跑改部”,牵头全县“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这个机构便是“审批法庭”的母体。

 

组建“跑改部”是出于改革需要。“改革之初,困难和阻力就在眼前。”葛仁元回忆说,当时他的朋友圈里,叫好者、期待者不少,可观望者和质疑者也大有人在。

 

“最多跑一次”改革底线是“一”、要害在“减”。可当时审批前置条件的“减法”主要由县里职能部门各自在做,“让各部门自己砍自己的利益和权力,成效自然有限。”随着改革深入,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中前置条件“过多、过杂、带随意”“理而不清、法理不足”等现象,已成为“中梗阻”。

 

“把‘跑改部’设在作为综合协调部门的县府办内,能实质性提升改革执行力。”县长林坚表示。独立于利益相关部门的“审批法庭”就是在此基础上设立的。

 

据了解,“跑改部”下设综合协调、前置清理、“一窗受理”、数据共享四个工作组。“审批法庭”由前置清理组工作人员作为原告,各审批部门作为被告,实行“庭长”负责制和二审终审制。其他庭审人员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两代表一委员”、法律工作者中临时选择邀请。通过审查和裁决,凡是于法无据的前置条件,一律清除。

 

实际上,当时热播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也给“审批法庭”的命名带来一些灵感。“我们通过监督裁决为审批权力‘瘦身’,最大特点就是‘以法律的名义’,所以就取名‘审批法庭’了!”葛仁元笑着补充。

 

梳理思路、抽调人员、选定地点……很快,6月21日的会议结束一周后,“跑改部”和“审批法庭”就相继“开张”了。

 

刀刃向内 “求情”也没有用

 

只要被“审批法庭”盯上,除非真的有法可依,否则该砍的肯定躲不掉

 

组建半年以来,宁海县有38个部门(单位)先后坐上了“审批法庭”的“被告席”。

 

该县一位曾参与“庭审”的部门副局长坦言,刚开始他也以为“这个‘审批法庭’就是一阵风”,此外他也担心“我们一直都是这么操作的,现在突然要改掉,出了问题谁负责”?

 

对于改革之初遇到的“不理解”,前置清理组成员张吉颂感触很深。他记得,去年8月第一次“庭审”前,在要求各部门报送审批事项清单和法律法规的证明依据时,“个别部门态度消极,明显是在应付。其实我知道,他们也在观望‘审批法庭’会不会动真格”。


▍“审批法庭”“开庭”现场

 

很快,人们迎来第一次“开庭”。“那次‘庭审’的辩论真是激烈!”曾受邀旁听的宁海电视台记者陈翔程回忆说,“庭审”人员先对“被告”部门的审批前置条件提出法律法规方面的质疑,后者当即反驳……全程唇枪舌剑,直到“庭长”宣布结果,所有“于法无据”的事项全部被清除。此外,当时墙上挂着的“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标语也让他印象深刻。

 

很多干部表示,“这个消息,无异于投下来一颗炸弹………只要被‘审批法庭’盯上,除非真的有法可依,否则该砍的肯定躲不掉!”

 

实际上,在葛仁元看来,“审批法庭”目前取得成效主要还是来自上级党委政府对法治的尊崇,以及坚定不移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心。

 

改革,必然要触动利益,博弈不可避免。一次,某部门自知一旦“开庭”,自己必然理亏,便赶在“庭审”之前,“告状”到县政府常务会议上,希望暂缓被清理。可最终,还是没能获得支持。

 

“在县域层面,‘硬骨头’之所以好啃,除了法治利剑的威力外,也与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分不开。”葛仁元坦诚地告诉记者,类似的“求情”不止这一次,可主要领导的答复每次都很一致,一切按法治原则和“审批法庭”工作规程办。

 

“研发”方案 形成良性循环

 

除清理前置条件外,“法庭”还通过“标准化”流程再造和“信息化”集成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

 

很多人知道,司法法庭会根据公诉和公民自诉开庭审理,那么“审批法庭”的线索从何而来?

 

“除了前置清理组主动发现之外,我们有‘两代表一委员’、拨打‘12345’政务热线的群众、现场办事后留下意见的群众等多个来源。”前置清理组成员、县审管办督查科科长葛日立告诉记者。

 

“作为‘原告’,我们心里首先把自己定位成办事的企业和群众,遵循‘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去跟‘被告’辩论。”葛日立说。

 

去年年底,一封题为《少些折腾老人》的来信由宁海县人大转交给“审批法庭”。写信的是该县滨溪社区的八旬退休老人陈承丰。老人在信中提到自己领取高龄津贴要跑多次的问题,希望政府能够改进服务。

 

接到来信后,“审批法庭”很快进行审查,取消原有的高龄津贴申请、登记和审批的程序,改为政府主动发放,同时改多头发放为一家发放,实现老人足不出户领补贴。

 

民生事,无小事。“审批法庭”除了通过“裁决”清理前置条件外,还通过“标准化”的流程再造和“信息化”的集成办理,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今年1月底,宁海县两会期间,有代表委员提到亲人身后事办理程序繁杂的问题。“当时过年的气氛很浓,我想,这件事会不会等年后再推?”“审批法庭”工作人员石鹏捷告诉记者,没想到当时就提上了日程。

 

在这项改革中,除了依法取消医疗卫生机构在签发《死亡证明》前要求提供村(居)委会出具死亡证明等4项前置条件外,“审批法庭”还打破各“被告”部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造成的“信息孤岛”,变死亡证明、注销户口、登记火化、停发待遇等“多件事”为“一件事”,同时建立政务“钉钉”群,只要卫生院专职医生入户跑一次,各部门就会共享数据办理事项,实现家属“零跑腿”。

 

“先通过‘庭审’对每一件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审查,再按照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的要求做出方案,交由相关部门执行,这是‘审批法庭’的‘串珠成链’工作法。”在葛仁元看来,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该县的“审批法庭”承担了研发和检测的职能,各政府部门承担了制造和生产的角色、县审管办和办事窗口承担了市场和销售的任务,“三者相互作用和反馈,形成改革的良性循环”。

 

裁决之后 “撬动”深层改革

 

“审批法庭”不是简单的“一砍了之”,更重要的是撬动县级部门从理念、制度到作风的深层次变革

 

如何确保“最多跑一次”改革件件落地见效?“法院有执行局,‘审批法庭’也一样。”该县“跑改部”综合协调组工作人员石鹏捷说,他所在这个组就是“专门抓监督落实的”。

 

他的话音刚落,旁边的宁海县法制办副主任娄佳晟拿出一张考核表,告诉记者:“你看,县里给各部门‘最多跑一次’改革方面的考核分设定为3分,做得好,可以加3分,执行不力,倒扣3分。不要小看这3分,这相当于某些工作考核分的近10倍。”

 

不过,娄佳晟强调,“审批法庭”不是简单粗暴的“一砍了之”。在他看来,这一工作机制的作用更在撬动县级部门从理念、制度到作风的深层次变革,“除了倒逼部门简政放权,更重要的是优化服务”。

 

记者在宁海县卫生计生局采访时,副局长陈益鸣就感慨“审批法庭”的裁决给他所在部门带来了实实在在的革新。“有卫生院专职医生告诉我,在亲人身后事改革之初,她入户调查信息时还被村民‘围观’过,对她的主动服务点赞!大家都觉得,正是在‘审批法庭’的直接推动下,改革取消了医疗机构签发《死亡证明》的前置条件,倒逼卫生院专职医生从‘坐办公室等’变成‘上门入户办’,实现了作风转变。”

 

不过,在采访的最后,葛仁元表示,“审批法庭”并不会一直存在“等到每一件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真正做到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它的使命就结束了。”

 

【专家观点】

 

打通改革“中梗阻”

 

宁海县创设“审批法庭”机制,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见效的具有多重功能的创举,值得倡导。

 

首先,它是依法界定政府权力边界,让许多事少跑、不跑的有力举措。“四张清单一张网”,已经对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但对审批的前置条件和申请材料是否具有法律法规依据,还需要细化审查。有些职能部门出于方便管理和避免被追责的考量,囿于习惯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甚至受庸政懒政不良风气的影响和部门利益的牵制,往往“宁滥毋缺”,难以下手去砍,导致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中前置条件和申请材料过多、过杂、带随意,“理而不清、法理不足”,已成为“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中梗阻”。

 

宁海县建章立制,由政府法制部门把关,以法律为准绳,“两代表一委员”和人民群众参与,依法裁决取消“于法无据”的前置条件和申请材料,已经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举措,显示了县委、县政府坚定不移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心和高度自觉的法治意识。

 

其次,此举有助于解决重事前审批、轻事中事后监管的问题。过去前置条件和申请材料过多过严,不仅大大降低了办事效率,给企业和群众制造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抑制了经济社会发展活力,而且实际上往往是严进宽管、未批不管,甚至批后不管。人和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很多前置条件只能管一时,不能管长远。这一改革可以倒逼监管部门把监管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真正对人民负起责任。(蓝蔚青,作者系浙江省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研究员)

 

【记者手记】

 

“审批法庭”背后的快与忙

 

在宁海采访时,我感受最深的就是“审批法庭”的改革之“快”和相关部门落实之“忙”。

 

作为“审批法庭”母体,宁海县“跑改部”本身不占编制,不单独编列预算,不挤占原有的办公场地,它的工作人员皆是从各部门抽调而来。在采访中,宁海县府办副主任、“跑改部”常务副部长陈伟军告诉我,去年6月21日的县“深改组”会议决定组建“跑改部”后,从初步建章立制到开始运转只花了不到一周时间。

 

“快”这个字,是“审批法庭”工作人员潘海英工作半年来的最直观的感受。这位从该县文广新局抽调来的干部记得,“当时是星期五下午接到县府办的电话,原以为要过了周末,最快也要下周一才过去吧,可没想到周六早上就要赶过去上班”。

 

在多位工作人员印象中,“审批法庭”“庭审”前的内部碰头会,往往是在夜里或者周末进行,“双休日大多成了工作日。因为这个时候人员聚得最齐,而且少有其他事务打扰,大家可以专心讨论”。

 

改革呼唤“只争朝夕”的劲头。在今年推动的“亲人身后事,一次也不跑”改革中,“审批法庭”于2月2日“庭审”后,2月5日就开始实施。截至目前,已有近600个家庭实现办事“零跑腿”。

 

一面是改革之“快”,另一面是执行之“忙”。该县卫计局干部黄美林记得,在“亲人身后事,一次也不跑”改革中,他“头一天开会回来,第二天就要上报基层卫生院专职医生名单,第三天局里给所有专职医生开会培训,第四天开始试行了,感觉是一环扣着一环”。但在他看来,忙归忙,每每看到改革成果立竿见影,老百姓真心实意点赞,这样的忙很值!

 

如今,“最多跑一次”改革已在我省推进一年多,取得了积极成效,越来越多群众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当前,改革的成果都是阶段性的,剩下的都是难点、堵点。正因如此,决不能有喘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宁海“审批法庭”背后的快与忙,是推进改革应有的精神状态。在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进程中,我们就需要这种攻坚破难、只争朝夕的劲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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