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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问题的答复

2017-12-07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北京律道湾湾

工商企字〔2007〕131号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未成年人是否具备公司股东资格问题的请示》(粤工商企字[2006]247号)收悉。经请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同意,现答复如下:

 

《公司法》对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没有作出限制性规定。因此,未成年人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其股东权利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0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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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LUDAOWAN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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