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扫除家暴阴霾 共擎和谐蓝天
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的韦某因怀疑丈夫杨某用手机和其他女子聊天,就和杨某争吵,杨某十分生气,拿起一把菜刀向韦某挥舞,韦某见状报警。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先稳定双方情绪,并劝杨某放下菜刀,随后向杨某宣传反家暴法,现场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严禁杨某再次威胁韦某人身安全,如有违反,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民警将告诫情况通报给小董镇妇联和小董镇居委会。杨某表示接受告诫,此后再没有对妻子实施家暴。
这是钦州市妇联、钦州市公安局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指导意见》后,当地警方妥善处理的一起家暴案例。因为有了《意见》的指导,警方在涉家暴案件的接出警、现场处置、告诫、证据固定等方面都有规可循,对轻微或不宜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家暴行为的处置更为规范和有效。
实践出真章 反家暴工作更规范
不仅是钦州市,广西各地妇联在宣传、实施反家暴法的过程中,均积极联合反家暴联动机制的各个部门尤其是公检法司部门,对当地涉家暴案件的特点进行仔细分析,共同出台实施反家暴法的办法和意见,以规范对涉家暴案件的处置,让反家暴法真正能够成为建设和谐家庭的坚实保障。
反家暴法实施以来,在预防和制止家暴行为、有效强化家暴处置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反家暴法是一部反家暴工作的总体法,对民警接出警的规范,出具告诫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时条件、相关程序、送达范围以及后续监督查访、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等具体问题不可能有过于具体的规定。这就需要各地在司法实践中予以完善。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妇联提出建议,希望公安部尽快研究制定反家暴法实施细则或意见。广西各地在实施反家暴法的实践中主动作为,积极探索,相继出台了实施反家暴法的指导意见和具体办法。
2017年1月,南宁市妇联、南宁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实施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指导意见》,《意见》共21条,对家庭暴力告诫适用的范围、实施告诫的情形、告诫书的送达、告诫执行的监督和后续措施、其他部门和社会团体的责任与义务等都进行了规定。
《实施办法》的一大亮点是确定建立家庭暴力告诫监督查访制度:“家庭暴力告诫书送达后,由加害人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予以监督和查访。社区民警和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告诫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共同对受害人进行回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并做好查访记录。”不仅规定了查访的时间、查访人员的组成、查访的注意事项,还要求对加害人和受害人都进行查访,这确保查访能了解到告诫书执行的真实情况,让告诫书切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并对查访到的新情况进行及时和必要的处置。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办法》在文末还附有家庭暴力告诫书样式和相关法律摘录,这对规范告诫书的制作、方便民警适时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具有重要的作用。
联动显威力 反家暴工作更深入
两年来,广西创新推动反家暴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显著进展,尤其是反家暴联动机制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〇普遍建立联动机制。
反对家庭暴力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之日,自治区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民政厅、教育厅、卫计委、新闻出版广电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残联联合成立了广西反家暴联动机制,以多部门协作工作模式,将反家暴工作组织化、制度化、规范化,做好反家暴的联动衔接工作。南宁、柳州、贺州、梧州、桂林、北海、防城港、贵港、玉林、河池、百色等市也相应成立了反家暴联动机制。
〇各部门协力反家暴。
在联动机制推动下,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反家暴工作,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自治区高级法院对《关于使用人身安全保护裁定问题的解答》作出修订,为全区法院审判涉家暴案件提供参考;2017对全区反家暴工作进行全面调查,提出了建立反家暴指挥中心、建立反家暴诉讼证据制度等建议。全区检察机关遵照反家暴法等法律起诉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仅2017年就起诉涉家暴故意杀人罪案件25件26人、故意伤害罪案件50件50人。自治区公安厅下发通知,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加强排查化解家庭矛盾,并对涉家暴案件的接出警进行规范。全区民政部门挂牌成立反家暴庇护中心(所)45个,庇护救助家暴受害人。司法行政部门加大对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力度,2017年全区人民调解员调解婚姻家庭纠纷31971件。
自治区教育厅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在校学生反家暴意识。自治区卫计委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进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指导。新闻出版广电局利用广西电视台、广西电台积极宣传反家暴工作,仅2017年播出反家暴相关新闻、专栏节目近300次。自治区总工会、团区委、残联在职工、未成年人、残疾人中积极开展反家暴宣传教育。
自治区妇联编印《反家庭暴力手册》、反家暴海报、反家暴典型案例向基层妇联和社会广泛发放,制作《反家暴视频》在新媒体平台及公交车、地铁电视屏幕上播放,并且将反家暴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寻找最美家庭和家庭美德宣传教育中。
〇加强培训和调研力度。
为提高反家暴联动机制成员单位的反家暴工作水平,联动机制各部门强化对全区家庭暴力现实状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调研,推进反家暴工作进一步形成合力。自治区妇联以南宁、钦州、北海为示范点,在全区开展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巡回宣讲活动,对相关成员单位1500人进行培训;召开广西、广东反家暴工作交流座谈会,两省(区)妇联、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就反家暴工作进行交流探讨;开展维权工作培训,重点向维权干部传授反家暴工作知识,提高妇联维权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自治区公安厅邀请广西妇女干部学校教授对100多名基层派出所所长进行预防和处置家庭暴力的业务培训,在全区公安·妇联共创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推进会上,以视频会议形式将反家暴课程培训送到基层民警身边。自治区高院和自治区妇联联合赴柳州、百色开展反家暴工作调研,全面了解当前家暴案件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反家暴案件的规范化审理。
〇夯实反家暴工作阵地。
——710个“妇女儿童维权岗”。维权岗是妇联组织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联动在全区各地创建的。维权岗广泛宣传反家暴常识和法律知识,给家暴受害人提供帮助,让家暴加害人依法受到惩处,成为反家暴工作的重要阵地。
——45个反家暴庇护中心(所)。妇联组织联合民政部门建立反家暴庇护中心,不仅为家暴受害人提供庇护,也有利于公权力积极介入,向家暴受害人提供物质、心理、法律等全方位的帮助。
——44个惜缘婚姻家庭辅导室。为从源头上减少家暴案件的发生,自治区妇联从2015年开始在全区试点创建惜缘婚姻家庭辅导室,为遭遇情感和矛盾困惑的家庭成员提供情感疏导和心理咨询等服务。
——15个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了及时化解家庭矛盾纠纷,防止因家庭矛盾纠纷影响社会稳定,2017年10月,自治区妇联联合自治区综治办、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联合召开工作推进会,并推动在全区14各市建立了15个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成立广西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专家库,首批80名专家入库 。2018年3月 3日,以“平安家庭 和谐八桂”为主题的全区专家巡讲活动在南宁启动。目前,专家们已经在南宁、钦州、玉林、贵港等地开展巡讲活动。
2018年,自治区妇联将推动联动机制单位加大协作力度,推进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反家暴宣传培训、法律援助、困难帮扶等工作,构筑反家暴社会防线,以更大的力度宣传好、实施好反家暴法,为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美丽广西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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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治区妇联权益部
作者:鲁永良、唐誉尹
编辑:黄威、程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