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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法院发布诉源治理典型案例



“诉源治理”,简单来说,就是指从源头上化解纠纷矛盾,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诉源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彰显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近年来,兴国法院立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寻乌工作法”,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始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本质上化解矛盾,坚持以更高质量的人民司法,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自觉融入积极推进1+6+N机制运行,在去年创建“无讼村(社区)”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诉源治理示范乡镇、“无(少)讼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

近三年,兴国法院实质性成功化解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其中,2021年203件,2022年571件,2023年目前1042件。万人成讼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其中2021年59.03,2022年53.89,2023年51.81。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目录




01

“诉事速办”:5天帮助6名农民工追回工资——邓某等6人向刘某追讨劳务工资纠纷

02

指导调解:“指导+确认”合力妥善调处系列案——15人与镇政府、承包商劳务合同纠纷

03

“前沿阵地”:兴法铺子整合资源集约化解矛盾纠纷——施工方伍某与种植户刘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1

“诉事速办”:5天帮助6名农民工追回工资——邓某等6人向刘某追讨劳务工资纠纷


基本案情


2023年8、9月份,邓某等6人在刘某开办的制衣厂务工。结算后,刘某分别向邓某等6人出具了欠条,并约定了还款时间。但到期后,刘某并未付款。2023年11月,邓某等6人来到兴国法院起诉,要求刘某支付拖欠的工资合计33000余元。立案庭“快诉答”工作人员接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案件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遂向他们介绍了本院诉前调解制度,建议他们走诉前调解程序,以更快实现合法权益,邓某等6人均表示同意。


处理经过


调解员初步了解案情后,便立即与制衣厂老板刘某取得联系,要求其前来法院参加调解。刘某再三推脱,始终不见人影。调解员转变思路,告知刘某将去其家中上户调解,刘某见无法躲避,只好来到法院接受调解。刘某对拖欠劳务工资的事实并无争议,答应尽快想办法支付,但邓某等6人已不再相信刘某,只想马上拿到自己的血汗钱。调解员便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一方面告知刘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向其施加压力;另一方面希望邓某等6人能换位思考,给刘某一些筹款时间。经过2个多小时的劝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刘某自愿在6日内付清全部欠款,并承担诉讼费用。目前,该案已履行完毕。


典型意义


邓某等6人与刘某劳务工资纠纷的成功调处,是兴国法院不断加强诉前调解、促进矛盾纠纷非诉解决的一个缩影。在案件进入审判程序之前,开展诉前调解,既节约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又提高了司法服务效率。


为更好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提升办事效率,近三年来,兴国法院开辟了“诉事速办”通道,在法院与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打通了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用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了法院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2

指导调解:“指导+确认”合力妥善调处系列案——15人与镇政府、承包商劳务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


钟某承包了兴国县某镇污水处理项目,项目验收后,拖欠凌某等15人劳务工资共计8万余元。凌某等15人以该项目系某镇人民政府项目为由,到镇政府信访,镇政府遂邀请我院法庭干警参与调解。在法庭干警的指导下,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处理经过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定职责。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明确各方在履行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正确适用法律。双方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向兴国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本院经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裁定调解协议有效。到期后,钟某依照协议付清了凌某等15人的劳务工资。


典型意义


本案系涉及人数众多的劳务工资纠纷,处理不当容易造成群体性信访事件。法庭主动靠前,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纠纷调解工作,有利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我院坚持内外协同,做实诉源治理,及时就地化解纠纷,有效实现了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

兴国法院积极参与兴国县创新探索的“1+6+N”政法信访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积极履行“人民法院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法定职责,参与社会治理,强化诉源执源治理。6月下旬以来,基层法庭不断加强与乡村两级的协作广度与深度,协助乡村干部调解队伍建设。4个基层法庭与辖区乡镇联动,多批次对100余名到庭跟班学习的乡村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调解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3

“前沿阵地”:兴法铺子整合资源集约化解矛盾纠纷——施工方伍某与种植户刘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基本案情


兴国法院社富人民法庭干警在“兴法铺子”值班时,接到反映:2023年春,兴国县社富乡某重点项目施工队(负责人伍某)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将刘某的瓜果种植基地排水口堵塞了,造成瓜苗被淹。双方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经乡、村两级干部多次调解亦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因此多次信访。


处理经过


接到消息后,兴国法院社富人民法庭立即派出法官前往现场,并联合社富乡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服务所开展调解工作。因双方情绪激动,争吵激烈,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面对这种情况,社富人民法庭庭长首先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然后积极指导帮助其厘清法律关系,并提出合情合理合法的调解方案经过大家几个小时的共同努力,争议的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施工方伍某赔偿种植户刘某各项损失共计10万元,种植户刘某放弃其余诉求。随后,社富人民法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典型意义


该案是乡村常见的由施工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兴国法院转被动收案为能动司法,主动出击,积极整合基层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服务所等调解资源,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有利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新时代法院如何深化发展“寻乌经验”,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兴国法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创新推出了兴法铺子这一“息诉无讼”诉源治理模式,推动群众纠纷源头化解,有效构建“县级有法院、乡镇有法庭、村社有法铺”的三级矛盾治理格局,将纠纷过滤分流、引导调解、诉调对接的触角延伸到村居的“神经末梢”,为广大村民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一年来,兴国县7家“兴法铺子”开展普法宣传325余次,化解矛盾232起,惠及全县3000余人。

来源|院各部门            编辑|新媒体团队

审稿|曾宪章               签发|王承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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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深化和发展新时代“寻乌经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如果您对兴国法院在廉洁、效率、作风方面有任何意见建议,请拨打赣州中院民意受理中心热线0797-8312368。期待您的关注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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