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面粉当毒品卖”|| “家里盖房请'兄弟'帮忙 拿毒品“待客””
拿面粉当毒品卖
7月22日,海口铁路公安处三亚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在三亚火车站查获一名涉嫌诈骗案的男子,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该男子用于诈骗他人钱财的手段居然是贩卖假毒品。
据了解,三亚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在执勤过程中查获涉嫌诈骗案的网逃人员曾某。
据曾某交代,他今年2月在广州将200克面粉当作毒品,卖给老乡李某,获利6000元,他原本以为骗6000元会让老乡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没想到老乡居然报警,于是他便躲到三亚。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广州警方处理。
科普
根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贩卖假毒品案件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规定,对贩卖假毒品的犯罪案件,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处理:明知是假毒品而以毒品贩卖,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不知是假毒品而以毒品贩卖的,应当以贩毒追究刑事责任,对其所贩卖的是假毒品的事实,可以作为从轻或者减轻情节,在处理时予以考虑。
家里盖房请“兄弟”帮忙
“瘾君子”拿毒品“待客”
3名男子曾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2年,多年后不仅复吸,还走上贩运毒品之路。其中,主犯还在毒友来家里帮忙干活时拿出毒品“招待”。
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到无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8000元。宣判后,3人表示不上诉。
2016年11月23日,邻村男子庞某(另案处理)联系王某二购买15小包约15克海洛因,王某二要求王某责帮其送“货”,并将王某责送到邻村交易。王某责收取6000余元,将15小包海洛因交给庞某,交易完成后又将6000余元交给王某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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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王某二家盖房屋,王某玉、杨某(另案处理)等“瘾君子”到王某二家帮忙干活,期间,王某二拿出毒品犒劳他们。12月15日,王某二拿出毒品与王某玉、杨某吸食时,称联系澄迈的吴某(另案处理)购买,但吴某一直不接电话,想让王某玉帮忙联系,王某玉表示同意。经王某玉电话联系后,吴某同意在澄迈县交易。
12月15日19时,王某二驾车载王某玉和杨某来到澄迈,没过多久吴某也驾车赶到,王某玉坐上吴某的车后,吴某拿出海洛因给王某玉“试货”,王某玉将海洛因拿下车交给王某二,王某二表示满意,最终双方以11.3万元的价格成交。
2016年12月16日凌晨,王某二等人返回临高县途中被民警拦截抓获,查获1块净重为350.07克的海洛因,并在挎包内查获王某二自带的1包净重为7.32克的冰毒。
海南省二中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二与王某玉以贩卖为目的,购买并运输350.07克海洛因,王某二还独自贩卖、运输7.32克甲基苯丙胺,王某二与王某责共同贩卖并运输约15克海洛因给他人,3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
判处王某二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王某玉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王某责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