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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内藏毒梦“致富”,花样作死不可恕

  7月28日晚21时许,西安长安分局禁毒大队民警收到一条线索: 安徽籍男子魏某购买了20:20由丽江飞往西安的航班机票,预计22:25到达。根据魏某近日的活动情况分析,该男子具有高度涉毒犯罪嫌疑。


  时间紧迫。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办理相关法律手续赶往咸阳机场,同时联系机场公安局警方请求协助控制嫌疑人。22:30,民警在机舱出口将魏某查获控制,随后带回公安长安分局审查。

  魏某自称四天前独自一人从上海前往云南旅游,今天来到陕西准备在西安游玩。民警在其随身行李中除发现大量银行卡外,并未发现其他可疑物品。难道是情报有误?



  进一步检查发现,魏某手机里近日安装的一款可疑软件引起了民警注意,其本人也说不清那是什么软件,而这正像是以前案件中见过的“后台定位监听”器。


  民警语重心长对其开展思想工作,魏某却一口咬定没做违法事情。但是在交谈中,魏某脸色苍白,回答问题前后矛盾不能自圆其说。



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尿样检测,面对吗啡“阳性”的结果,魏某头上冒出了豆大的汗珠,民警及时向其讲解毒品的危害以及体内毒品包装破裂危及生命的案例。听到这些,魏某再也坚持不下去了,“扑通”双膝跪地交代了自己在云南吞服了73颗毒品胶囊运来西安的犯罪事实,并求民警赶紧“救救自己”


  经医院体检,魏某腹腔发现大量颗粒阴影,民警买来助泻药品让其服下。

在民警的悉心照料和严密监控下,至29日16时许,魏某体内的73颗“毒胶囊”终于全部排出。经称量,这些毒品总重416.17克,净重344.34克。

  经讯问,魏某交代自己投资网络理财欠下巨额贷款,为挣钱还账,其通过聊天软件搜寻“来钱快”,前往云南边境进行体内藏毒运毒活动,没想到头来却是“坐牢快”!

29日晚,犯罪嫌疑人魏某因运输毒品罪被公安长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根据我国《刑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冰毒等毒品五十克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警方提示: 

人体藏毒,风险不仅仅是坐牢!



法律责任必须追究,更严重的是这些参与人体运毒的人,这个过程中极可能随时被体内的毒品夺去生命!


体内藏毒的最大风险就是毒品容器破裂,这会导致毒品被胃肠道及身体其他器官迅速吸收而引起急性中毒,病患会有昏迷休克、血压降低、呼吸衰竭等症状。毒品物质进入血液之后,在相当短的时间内人就会休克死亡。另外,将毒囊吞下以后,由于胃中长时间存留不能被消化的物体,胃酸将会加速分泌,提升毒品包装物的腐蚀速度,导致藏毒者中毒而死。

面对诱惑,

一定要提高警惕,

千万不要

让自己陷入死亡陷阱!


禁毒小课堂

253

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254

我国的禁毒方针是“禁吸、禁贩、禁种、禁制”。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上期链接:251 252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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