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内含福利】慧如说法,打卡365|DAY97 无证排污且拒不停止排污或被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由相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我们看看《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有关细化规定。
《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四条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送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后,再次检查发现仍在排污的;
(二)现场检查虽未发现当场排污,但有证据证明在被责令停止排污期间有过排污事实的;
(三)被责令停止排污后,拒绝、阻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具有环境保护管理职责的部门核查的。
小试牛刀:结合今天所学,请列举《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行为,包括哪些情形?(小编语:恭喜昨天昵称为“巴村 ”的小伙伴回答对我们的题目。热爱学习的你,如果能第一个正确回答出本题并在文后留言,将获得一份来自金山环保的纪念品)
☞【内含福利】慧如说法,打卡365|DAY96 未批先建,拒不停止建设或被拘留
撰稿:王慧如
编辑:潘诗怡
核稿:秦世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