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如说法,打卡365|政策解读 来自生态环境部的福利,请您签收
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在最吃劲儿的关键阶段,企业的复工复产也正在有序开展。3月3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给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企业送来福利。
福利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
该《意见》列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对以前是“报告表、报告书”的项目,将试行“你承诺,我就批”的审批模式;对一些登记表的项目还实施环评豁免;强化重大项目环评服务,便利项目开工建设。
福利二:监管执法正面清单。
该《意见》列出监管执法正面清单,通过分级分类监管的方式,免除或减少对企业现场检查。对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污染排放量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等尽可能通过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开展执法监管。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处罚,督促尽快整改;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地方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可以集中资源对污染大、风险高的行业进行重点监管。
福利三:给企业自律留有发挥余地。
结合上面两份福利,对于企业而言,要理解和支持政府对企业的“关照”,珍惜这份突然袭来的“福利”。无论是豁免环评,还是减少现场检查,目的是要让企业履行自身的环保主体责任,安心生产,承担起自身的社会责任,在疫情的关键防控时期,让企业的自律发挥作用,众志成城,与祖国一起攻坚克难,企业在生态环境部门的服务指导下,做好环境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特别提示:
“福利”虽多,但企业也妄想“钻空子”、“捣糨糊”。
《意见》也表明了态度:对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以及涉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水,侵害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随着科技力量不断武装环境监管工作,无人机巡查随时可能在您企业上空盘旋,在线监控也是一双明亮的“眼睛”盯着您的排污情况,“0接触”的执法监管就可以使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以上“福利”方便企业的同时,也给生态环境行政审批部门等减轻了压力。话不多说,请我们看下方《一图读懂: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一起接收这份福利吧。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
附件2: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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