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公民随手护水宣传作品征集启事
01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金山区生态环保办
金山区河长办
支持单位上海石化安环部
金山区教育局
金山区文旅局02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03征集时间
2020年7月23日-8月23日
04征集内容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以及《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相关内容,围绕公民的行为与水的质量有什么关系、公民的日常工作生活与水的质量有什么关系、公民能为改善水环境和提升水质量做什么等问题展开思考,通过宣传作品的创作,指出公民可能存在的水污染行为,以及随手护水的方法、途径,引导公民强化随手护水意识,积极参与随手护水行动,把随手护水融入到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
05作品要求
(一)作品为文字形式,可为歌谣、童谣、快板等形式,内容应包括公民随手护水的多种行为、各个环节。
(二)作品应紧扣公民随手护水主题,注重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的统一,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三)作品应使公民对随手护水的要求一目了然,朗朗上口,通俗易懂,易于传播和记忆。
(四)作品须为原创,参与者应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的
著作权,且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五)作品中请勿出现单位或个人的相关信息。
06征集方式
参与者应填报《金山区公民随手护水宣传作品征集表》,于8月23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将表格发送至金山区生态环境局。
(长按识别上图二维码即可获取表式,提取码b1p2)
投稿邮箱:
hbj@jsq.shanghai.gov.cn
联系人:
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蒋轶婷
联系电话:
021-37280320
07作品评比
征集结束后,活动主办方将评选出优秀作品和入围作品若干,并给予一定奖励,获奖作品名单将于9月初公布。
08相关说明
(一)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作品原则上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二)本次征集的作品主要用于公益宣传活动,不作商业用途。
(三)主办方拥有作品在相关公益活动中的使用权,有权对获推作品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宣传、展览、展播、编辑、出版、发行并供各地下载使用,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四)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若存在征集作品经完善及改编后使用的,著作权归属经双方协商确认。
金山区生态环保办
金山区河长办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