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暨宣誓活动
国家宪法日(National Constitution Day)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设立的节日,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时间为每年的12月4日。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
为激励和教育生态环保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依法履职尽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12月3日,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区生态环境局组织领导班子、全体中层干部开展了宪法学习宣传暨宣誓活动。
宣誓现场,全体肃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局全体中层及以上人员共20名同志,列队面向国旗肃立,左手持宪法紧贴胸口,右拳高举,在领誓人的带领下庄严宣誓。宣誓铿锵有力,承诺掷地有声,整个宣誓过程庄重严肃。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雪峰监誓。
饱含着对宪法的尊崇,活动上局法宣人员为大家带来了诗朗诵《宪法在我心中》。优美的旋律和激昂的诗句,传达着致敬宪法的精神与共筑中国梦的愿望。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坚定不移地实施宪法、运用宪法,才能更好地发挥宪法在新时代推动发展、保障民生的根本法作用。三位宣誓人代表上台分享了自己学习宪法的心得体会。
温翡:作为执法工作人员,我们要崇尚宪法,敬畏法律,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对宪法的承诺落实到每一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作为法治宣传工作者,要运用各类传播载体,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意识,让法治思维更加深入人心,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民自觉行动。
秦世伟:今天,在庄严的国旗下向宪法宣誓,对我不仅是一种仪式,更是一份责任、一种担当,一股激励我继续奋斗的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继续加强对宪法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时刻保持对宪法应有的敬畏与尊重,不断提高自身的法治素质和能力,按照“规范、尽责、团结、廉洁”的工作理念,依宪办事,依法办事,让宪法宣誓誓词真正体现在个人行动中,为我们金山生态环境事业贡献力量。
李浩:学习宪法,激励鞭策我们履行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宣誓活动,是我们环保人对宪法,对国家,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每一位环保工作者都要遵守宪法,捍卫宪法。我们将继续加强信访调处工作,努力使生态环境的改善让群众可感受可评价,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美丽金山”建设贡献力量!
为进一步加强对《宪法》的学习和理解,会上还开展了宪法知识竞赛现场答题活动。在此之前,区生态环境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市生态环境局、金山区司法局开展的宪法知识线上竞赛活动。参赛人员纷纷表示,将在工作和生活中继续弘扬宪法精神,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养成遵守维护宪法的良好习惯,努力做依法治国的坚定传播者和忠实践行者。
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雪峰在宣誓活动上强调,参加宣誓的同志要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铭记誓言,忠诚履职尽责,在生态环境事业发展的新征程中不断创造新佳绩。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永葆忠诚本色。要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对标对表,不折不扣把中央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要坚定法治信仰,弘扬宪法精神。要牢固树立宪法观念,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努力争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的捍卫者。三是要积极履职尽责,增强法治实践。要进一步依宪办事、依法办事,立足本职工作,廉政勤政为民,为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环境获得感、满意率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
国家宪法日
此次宪法学习宣传暨宣誓活动,是区生态环境局“宪法宣传周”活动的一项内容,旨在进一步引导生态环保领导干部增强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供稿:执法应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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