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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活动
12月29日,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邀请金山区委党校讲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宋宇宁作《民法典》专题讲座。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军主持会议,全体中层及以上干部、全体党员、民主党派代表、团员代表参加。
《民法典》
宋宇宁老师围绕《以<民法典>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势》主题,介绍了《民法典》的基本特征、立法过程和意义,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深入浅出地解析了民法典的创新与亮点、法治精神、促进依法行政等内容,为区生态环境局全体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生动实用的法律课程。
会上,三位代表在简述心得体会后,围绕自身工作和生活经历,从“职权法定”“绿色条款”“自助行为”等方面与宋老师进行了良好互动交流,收获满满。
刘军在主持会议时指出,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依法履职尽责。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刻领会把握《民法典》的核心内容,准确理解把握《民法典》的各项新制度新规则新要求,特别是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条款,强化“执法者即是普法者”的新理念。三是要全面依法行政,确保《民法典》贯彻落实到位,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生态环境行政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撰稿:党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