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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懂15省科技创新券政策!谁能用?怎么用?用多少?

2017-04-01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上一条已经给大家解读了广东省科技创新券的政策,那么请大家跟小科一起来看看全国其他省份的科技创新券。


先让小科和大家说说这个科技创新券的背景:科技创新劵制度起源于欧洲,荷兰、意大利、比利时等国家均实施了科技创新券制度,主要针对本国中小企业经济实力不足、创新资源缺乏,大学和研发机构缺少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动力机制而设计发行的一种“创新货币”。


2012年起,国内部分省市陆续推出创新券政策,为中小企业、创业团队提供财政补助。下面就由小展君带您看看各地究竟推出了哪些科技创新券政策~



1.首都科技创新券

北京市科委和北京市财政局于2015年共同组织实施“创新券”制度,如今,北京已有768个国家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价值216亿元,共4.14万台(套)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共享。同时,中科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24家单位的566家实验室参与接收创新券,67家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服务机构成为推荐机构,共支持近1500家小微企业、百家创业团队的创新创业活动。

发放对象

小微企业需满足“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注册”“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注册资金不高于2000万元”等条件。创业团队需满足“不具备法人资格,还未注册企业”等条件。对于近两年在省部级以上创业大赛上胜出的前三名创业团队,或在京高等学校创业大赛上胜出的前两名创业团队,推荐机构应给予优先发放。

补贴额度

每张券限额5000元。在每一个申报周期,申请创新券的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40张)。对于首次申请创新券的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可获取并直接使用最高不超过5万元(10张)的创新券。


2.天津市科技创新券

2016年,天津市科技创新券制度共计吸纳226家高校、科研院所及科技服务机构1152项服务产品,累计为173家科技型企业兑现创新券600多万元,带动企业研发投入1800多万元,杠杆效应达3倍多。781台套入网仪器累计服务企业1515家,服务合同、协议超1万项,检测样品超9万个。

发放对象

需满足“在天津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通过科技型企业认定”等条件。

补贴额度

每次申请补贴的最低额度2000元,本周期内最高补贴额度累计不超过10万元。具体补贴金额依据符合补贴要求的业务合同金额,按50%的比例核定。


3.河北省科技创新创业券

2016年12月30日,在河北省科技创新券的首发仪式上,有22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申领了共计66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可在86个服务提供机构开展研发活动和科技创新。预计至2017年,河北省将发放科技创新券8000万元,覆盖2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

发放对象

科技型中小企业需满足“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且在有效期内”“营业收入2000万以下”等条件。创新创业团队需满足“由10人以下从事科技创新的人员组成”“尚未进行工商注册”“入驻科技部门认定的众创空间”等条件。对于获得省部级创业大赛前三名,或已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或与服务提供机构已达成协议或建立长期合同的,可优先发放创新券。

补贴额度

首次申领不超过3万元,可多次申领。每年申领创新券的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


4.浙江省创新券

浙江省不直接向企业发放创新券,而是由市县自主确定创新券的发放对象、支持范围、支持额度等。近两年,浙江省各市县累计发放创新券达到6.09亿余元,使用额达到3.27亿余元。有1109家创新载体为8565家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科技服务26193次。

发放对象

各市县规定不同,如西湖区支持“在本区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型企业”,滨江区支持“瞪羚企业”,宁波高新区支持“入驻区级及以上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园的创客和小微企业”。优先支持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取得名次的企业和创业者,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泛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和创业者。

补贴额度

各市县规定不同,年度补贴额度从1万元至40万元不等。


5.上海市科技创新券

上海市科委于2015年4月开展科技创新券的试点发放。一年间,共有1790家中小企业和14家创业团队获得了总额达9535万元的科技券,经核准,共有828家中小企业符合科技创新券使用要求,购买了9245次创新服务,研发总支出约为9042万元,实际兑现了1949万元的补贴。全市来自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第三方企业的488家单位成为科技券服务机构,共计提供5968台套大型仪器和7338项各类型服务项目,一年以来实际提供服务机构144家,其中企业已经成为服务的主力军,占总数的60%。

发放对象

中小微企业需满足“在上海市注册并在上海市纳税的中小微企业”等条件。创业团队需满足“不具备法人资格,还未注册企业”“入住上海市科技孵化器创业苗圃”等条件。

补贴额度

5万及以下的部分按照50%的比例核定;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照最高不超过15%的比例核定;每年最高10万额度。


6.贵州省科技创新券

贵州省创新券政策实施2年以来,共发放8期科技创新劵,489家企业获得发放,发放券额8086.5万元,引导企业投入研发资金30752万元。在发放的企业中,中小微企业484家,占比超过99%。在发放企业产业属性上,高效农业、大数据、特色食品排名前三位,分别占比36%、19%、18%。

发放对象

贵州省辖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补贴额度

发放额度不超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技术交易额的50%。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的,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订立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7.山东省小微企业创新券

2014年7月,山东省对省级以上高新区科技型小微企业试行“创新券”制度。2015年7月,山东省将创新券的适用范围扩大到省内(不含青岛市)小微企业。

发放对象

山东省内(不含青岛市)小微企业。

补贴额度

对“西部经济隆起带”地区的补贴标准为60%,其他地区为40%。同一小微企业每年最高补助额度为50万元。


8.福建省科技创新券

2016年1月,福建省设立省级科技创新券专项资金,一年来已有550家企业获创新券补助3561万元。

发放对象

在福建省登记注册、上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等中小微企业。已入住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但尚未注册企业的创业者(包括创新创业团队)。

补贴额度

不超过购买科技创新服务实际发生费用的50%,补助额度不低于1万元,科技企业不超过20万元,创客不超过3万元。


9.重庆市科技创新券

2016年11月,重庆市启动首批科技创新券申领工作,仅仅一个月就有千余家科技型企业申领科技创新券1085张,累计金额超2亿元。

发放对象

符合《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标准和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并纳入“重庆市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统一管理。

补贴额度

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额度为2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券,额度为20万元;科技型企业挂牌成长创新券,额度为30万元(新三板)、10万元(重庆科技创新板)。


10.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券

今年2月,黑龙江省科技厅和黑龙江省财政厅联合发布通知,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券将于3月正式启动并面向社会发放,年度兑现总金额达2000万元。由加盟黑龙江科技创新创业共享服务平台的828家服务单位作为资源供方,将4805台(套)大型仪器,3.63万项检测项目及技术创新服务项目摆上平台“货架”,企业等需求方可自由与服务单位对接。

发放对象

需满足“在黑龙江省登记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要求”等条件。优先支持科技人员、大学生、农民、城镇转移就业职工等的四种创业人员创办的中小微企业,且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入驻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者。

补贴额度

企业每年可申请最高20万元额度。政府按企业使用创新券购买技术服务实际发生费用金额的5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资金10万元。


11.辽宁省科技创新券

2015年6月,辽宁省在各市、省级以上高新区先行开展创新券试点工作。

发放对象

在辽宁省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注册期限不满5年、上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且原则上未获得过各级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优先支持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上取得名次的企业和创业者。

补贴额度

申领的创新券总金额最多为创新券有效期内企业科技创新活动预期支出额,原则上不高于20万元。兑现金额原则上要大于企业之前领取创新券总金额的二分之一,小于或等于企业科技创新活动实际支出额的三分之一。兑现后的企业可重复申领创新券,但同一个企业累计兑现金额不能超过20万元。


12.山西省科技创新券

2016年2月,山西省首次启用科技创新券。

发放对象

具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或独特的核心竞争力”“其产品或服务在行业或细分市场占一定规模,或有明显创新特点,或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或有特定品牌价值”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补贴额度

每个企业每年申请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


13.陕西省科技创新券

2017年1月,陕西省正式启动科技创新券工作,陕西省科技创新券管理信息系统同时上线。

发放对象

在陕西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入孵企业或团队由经认定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统一申请。

补贴额度

每家企业和团队所获得科技创新券上限额度为20万元。


14.海南省科技创新券

2016年11月,海南省正式实施科技创新券试点方案。

发放对象

需满足“在海南省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企业自筹配套资金不低于申请的创新券额度”等条件。

补贴额度

有5000元、1万元、5万元三种面额,可多张联合使用。企业与科研创新服务机构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的,创新券发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订立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15.甘肃省科技创新券

2016年9月,甘肃省启动实施科技创新券发放工作。

发放对象

在甘肃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和入驻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的创新创业团队。

补贴额度

每年度申领额上限为5万元。中小微企业使用创新券抵用额度不得超过单次购买服务支出费用的50%;创新创业团队可全额抵用服务支出费用。



(来源:中关村发展集团)


检校:李建荣

审核:韩士德


来源:锐动源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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