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一部描写艰难时代的成长小说,缘何被千万人视为“教育经典”?
《布鲁克林有棵树》的故事发生在二十世纪的纽约布鲁克林地区。
从时间来看,刚刚经历了经济恐慌的美国,农民破产、逃荒的图景还鲜活地活在记忆中。2008年,美国经济进入衰退,一些描写艰难时代的经典小说又重新回归大众视野。
从地区来看,布鲁克林与繁华的纽约仅一河之隔,却是美国著名的贫困区。这里分片居住者来自各国移民:犹太人、爱尔兰人、德国人和意大利人,是纽约人口最密集的地区之一。
在纷繁复杂的美国版图中,布鲁克林是特别的存在。
卡增曾说,“这里意味着朴素、简陋、庸常和可爱,在许多人心中,布鲁克林就象征着早年的贫困、童年的家庭和成长的记忆。”
故事主人公,11岁女孩弗兰西就出生在这里,她的妈妈是清洁工,爸爸是一个打散工的歌唱待者,她还有个弟弟叫尼雷,姐弟俩经常挨饿。
用现在教育者的眼光来看,这便是典型的城市困境儿童。生活在喧嚣的城市,却时时处处都濒临黑暗的深渊。
小说里不乏描述生活贫困的场景:
弗兰西一直想拥有一本书,实在不行她就手抄一本。
她和弟弟尼雷会在外面捡垃圾,周末她就和弟弟一起去垃圾站卖掉,换几枚硬币。
弗兰西熟悉每一种废品的价格,也知道如何讨价还价买到发霉的面包。
妈妈靠擦洗地板和当看门人维持家用,手因为时常泡在苏打水里而发红、开裂。
爸爸出门前会换着衬衣假领穿,给人一种衣服很多的感觉……
这不禁让人想起小说书名——布鲁克林有棵树,这里的树指的是“臭椿树”,它有一个很美的英文名字,“tree of heaven ”,亦即天堂树,是一种少有的连水泥地上都能长起来的顽强的树。
弗兰西从小就不得不从小就面对生活的艰辛,体会成长过程中的苦涩,但苦难也成为了她成长的沃土。
正如弗兰西的祖母玛丽所说的那样,“苦难也是好事,苦难磨练人,让人的性格饱满起来。”
陀思妥耶夫斯基说,“我只害怕一样——那就是配不上我所受的痛苦。” 我们能看到弗兰西从她的童年里获得了很许多可贵的品质,坚韧、好学、乐善,并保持着可贵的悲悯情怀。
“在读完这本书后,我平生第一次认识到,尽管磨难是一次艰难的考验,但它确实是个人所能体验的最积极的人生影响因素之一。” 一位美国读者说。
同样是描写艰苦生活,高尔基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三部曲,余华的《活着》。《布鲁克林有棵树》可贵在于它表达的是苦难中的成长。
在影响了千千万万灵魂的书籍《活出生命的意义》中,作者弗兰克尔说:
“人所拥有的任何东西都可以被剥夺,唯独人性最后的自由,也就是在任何境遇中选择一己态度和行为方式的自由,不能被剥夺。”
弗兰西就像一颗不断成长的天堂树,在童年的贫穷和纷乱在坚韧成长,在缝隙中寻找生机。向上再向上,将苦难变成了成长的勇气。
即便是生活在充满了廉价的食物、脏衣服、发霉的面包和酸菜的出租屋里,弗兰西的一家也充满了温情,浪漫和幽默。
这一部贝蒂·史密斯的自传体小说,弗兰西最终实现了人生理想,与这个大家庭的每个成员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给了弗兰西不断成长的养分。
弗兰西一家的温情,来自于为生活而坚持奋斗却不忽略快乐和内心的坚韧和善良。
弗兰西外婆玛丽·罗姆不识字,却坚持让妈妈凯蒂每天给孩子们读《圣经》和《莎士比亚》,讲述民间故事和各种童话。
弗兰西刚出生的时候,凯蒂只有18岁,外婆玛丽·罗姆来到他们家,书里有这样一段对话:
玛丽·罗姆无疑是一位充满了人生智慧的外婆,关于“孩子的想象力”,她也有一段精彩的论述:
“孩子得有想象力。想象力是无价的。孩子得有一个隐秘的世界,里头住着从来不存在的东西。
她得相信,这很重要。她先得相信这些不属于人世的东西。这样一来,等世道艰难了,孩子就可以回去,住到想象里头。
(凯蒂)“孩子会长大,自己明白事理,那时候发现我撒谎了,会很失望的。”
(玛丽)“这就是开悟啊。自个儿开悟这不是好事吗?首先全心相信,后来又不相信,这也是好事。这样七情六欲变得更饱满,更绵长,跟着一起长呢。等她长成了女人,要是有人对她不好,让她失望,她都经历过失望了,这样也就不会经不起事了。”
而弗兰西的父亲约翰尼虽然常常酗酒、缺少担当,但仍不乏温和。 他热爱音乐、富有才华,对浪漫和艺术的追求一直滋润着弗兰西和弟弟尼雷。
他随时随地的唱歌与舞蹈是弗兰西姐弟最早的美的启蒙;
他带孩子们去看大海,期待他们感受诗歌里的画面;
他去世前,预先准备了弗兰西毕业典礼上的玫瑰花,让她在人生的重要时刻没有缺失父爱的陪伴……
或许在基本的物质保障上,约翰尼不是称职的爸爸,但他与生俱来的浪漫和慷慨施与的鼓励塑造了弗兰西自信、独立、乐观以及热爱幻想的天性。
即便生活时常捉襟见肘,妈妈凯蒂也把一份富足的理念贯穿到生活当中,润物细无声影响着弗兰西。
在毕业晚会上,尽管他们只剩4块钱了,凯蒂还是给了服务生2角的小费,原来只需要0.5分。凯蒂说,“花2角换来百万富翁的感觉很值得”。
小说里,“诺兰家的咖啡”让人印象十分深刻。
凯蒂每天早晨会烧一大壶咖啡,然后中饭晚饭接着热,一天下来咖啡就越烧越浓。其实壶里水多咖啡少,凯蒂在里头有放了一大块菊苣,使得咖啡喝起来味道又浓又苦。
这样一来,黑咖啡随时都可以去喝。实际上,弗兰西和弟弟尼龙经常挨饿,但因为有黑咖啡,给了他们一种“家里还有点货”的感觉,很宽慰人心。
弗兰西喜欢闻咖啡的气味,喜欢咖啡那热热的感觉。在吃面包吃肉的时候,她总用一只手握着咖啡杯子,享受着咖啡的温暖。她时不时还去闻一下那又苦又甜的味道。这比把咖啡喝下去还强。
饭后,咖啡会被凯蒂倒进洗碗池里。凯蒂的两个姐妹常来公寓,看到凯蒂倒掉咖啡都禁不住数落一番,凯蒂说:
这种奇怪的视角让弗兰西很满意,她感觉把一贫如洗的穷人和大手大脚的富人连接到了一起。弗兰西觉得,在某个意义上,她也比所有人富有。
是的,很多东西不要只站在大人立场来看,而是多站在孩子立场。只要这杯“咖啡”起了作用,那它就是意义,那就不能叫浪费。
倒掉没喝完的咖啡,也让弗兰西没有因为贫穷而感到自卑,凯蒂用聪慧的方式为孩子拼凑了内心的富足感。 在“诺兰家咖啡”的仪式感之下,弗兰西的回忆里除了紧巴巴的生活,还有金光闪闪的快乐,那是专属于她的浪费的权利。
事物本身没有意义,重要的是一件事背后带给人的感受。凯蒂的积极乐观甚至有些奇特的方法,让弗兰西获得了精神上的富足。
这是一部关于教育也关于成长的小说。
弗兰西最喜欢的事就是读书。
她去图书馆看书的方式也非常独特,她计划每个星期六都去图书馆,把藏书从A读到Z,“她发誓在有生之年天天读书,一天一本,连枯燥乏味的书也不放过”。
星期天,她会拿着借来的图书坐在出租屋的太平梯口,在浓烈的树荫之下,给自己准备一块儿加冰的饮料,看着书,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那是她一周里最盼望的时刻。
她在太平梯上垫了个垫子,从床上拿来枕头,靠在栏杆上。幸运的是,冰箱里还有冰。她凿了一小块下来,放进一杯水里。
早晨买的粉白相间的威化饼她放在一只小碗里。小碗有些开裂,但是那蓝蓝的颜色赏心悦目。她把杯子、碗和书放到窗台上,然后爬上太平梯。
到了太平梯,她就等于住在树上了。楼上的、楼下的、左右两边的人都看不见她。可是她可以透过树叶,将一切都收入眼帘。
在静谧恰适的环境中,读书是一种享受,弗兰西这个文艺又有艺术感的小女孩,这一切来自她妈妈的影响。
谁又不羡慕这一刻的弗兰西呢?
因为有着丰富的阅读积淀,小说结尾,16岁的弗兰西从一大群工人里脱颖而出,获得了密西西根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长大以后,弗兰西回到院子,看到了熟悉的太平梯,有一个小女孩也坐在太平梯口看着书。
弗兰西挥手喊道:“你好,弗兰西”。
“我不叫弗兰西。”小女孩叫道,“我叫弗洛瑞,你都知道的啊。”
“我知道。”弗兰西说。
弗兰西以这样的方式向过去的自己道别。
小说结尾,院子里那棵被砍伐和焚烧的天堂树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并且长出新枝。新的树干沿着地面不断长,然后又蓬勃地向着天空。
于是弗兰西又看了看在太平梯上读书的小女孩弗洛瑞。
小说以一种令人回味无穷的方式结束,留给读者的,是要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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