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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持刀砍人,只因一件事民警没有逃开玩忽职守罪的魔掌!

作者 半江瑟瑟半江红 蓝衬衫们 2020-02-20

10月9日中午12点,有一个叫吴迪的男子,在建设路与工农路交叉口附近,与王某某、胡某发生争执,争执不下就动手,吴迪持菜刀把王某某、胡某砍伤了。

砍了人就跑,但没跑多远,吴迪就被民警抓获。

案发后当晚,民警将吴迪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也没费很大周折,吴迪就全部交代了自己因为琐事将王某某二个人砍伤的事实。

而其实,这个吴迪相当狡猾。第二天,也就是10月10日,他瞅了个民警忙碌的空隙,从派出所脱逃了。

10月11日,N市公安局W分局对吴迪故意伤害一案立案侦查,张春田接手办理此案。17日某某的伤情鉴定为重伤,23日吴迪被上网追缉。

第二年5月发生了一件诡异的事。吴迪在没有到案的情况下被错误地撤网,谁也不知道为什么,最终错误撤网的原因成谜。

张春田后来说,自己得知吴迪被错误撤网以后,曾向派出所领导及内勤对吴迪重新申报上网追逃,并和胡某某一起去找了局情报资料室工作人员要求重新上网,但由于内部有“同一犯罪嫌疑人、同一犯罪事实、同一法律手续不得再次上网”的规定,这个案子就没有重新上网。

后来,张春田告诉户籍民警唐某,在吴迪户口底册上注明“在逃犯”。

由于这个案子没能再次上网,张春田组织对吴迪进行了抓捕,但没有抓到。

7年后,吴迪将户籍从建设路派出所迁至环城路派出所,并在这一同年在南阳市城区举办婚宴,公开进行活动。

也就在这年的5月,张春田调离了建设路派出所,但他没有对吴迪案件及卷宗进行移交。

9年后,李志(已判刑)因为生意上的问题与张木发生矛盾,李志与吴迪预谋后,指使刘东阳(已判刑)将张木杀害。

杀人犯吴迪因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被N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民警张春田被刑事拘留、逮捕。县法院以张春田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张春田被判刑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个是说张春田知道吴迪被错误撤网后,既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对吴迪重新申报上网追逃,也没有积极履行职责对吴迪组织抓捕,致使吴迪长期逍遥法外。

另一个是在派出所离任时没有对吴迪一案卷宗进行移交,造成对吴迪的追捕工作从此陷于停滞状态。

张春田不同意被指控的犯罪事实。说我已经尽了较大的努力,履行了应有职责并多次和民警一起对吴迪进行了抓捕,相应放了一些眼线提供线索,并且也动员过吴迪的母亲劝其子投案自首,所以,指控我玩忽职守缺乏证据。

这个案子就被市中院发还重审。

县法院重审后说,张春田在吴迪一案中没有积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尤其在调离派出所时,不正确履行案件交接手续而将没有结案卷直接存留档案室,存在过错,直接导致此后对吴迪的抓捕未能持续有效进行,间接造成吴迪长期潜逃并继续作案存留空间,构成玩忽职守罪。

由于张春田在吴迪脱逃时不负监管职责且吴迪被错误撤网原因不明,公诉机关指控张春田没有积极履行重新申报上网追逃职责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张春田被免予刑事处罚。

蓝衬衫们(微信公众号:蓝衬衫们)分析,从当初吴迪将王某某砍成重伤脱逃被上网追缉,到后来发现错误撤网后对吴迪重新申报上网追逃,直到李志与吴迪预谋指使刘东阳将张木杀害,案件发生的这整个过程中,张春田涉嫌玩忽职守罪的证据并不充分。

但是,这里面有一个细节没有处理好,让民警张春田终于没有逃开“玩忽职守罪”的魔掌。

从玩忽职守罪证据采信的AB角度看,张春田从派出所调离时,没有“履行案件交接手续而将没有结案卷直接存留档案室”的做法,你说与“对吴迪的抓捕持续有效进行,造成吴迪长期潜逃并继续作案存留空间”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纯属不可能。

细节决定成败,蓝衬衫们(微信公众号:蓝衬衫们)过去不信,现在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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