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涉案160余万元 一男子利用数字货币开展传销活动被大余县警方抓获
近日,大余县公安局根据线索摸排,成功将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的犯罪嫌疑人刘某红(男,兴国县人)抓获归案。
经查,刘某红、吴某生(已判决)、钟某华(已判决)在大余县等地利用某数字化货币项目,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设置投资入门门槛,采取口口相传、定点教演宣传,发展下线获取团队计酬,形成多层层级关系,涉及金额160余万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红对其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红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大余县公安局始终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持续巩固扩大战果,把打击传销作为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紧盯传销犯罪新手法、新动向、新趋势,防范、打击、治理,坚决铲除传销这一经济社会“毒瘤”,为推动大余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社会公众,一是认清传销本质。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突出特征是"拉人头"、收取"入门费",也就是要求加入者不断拉拢别人参加,并需要缴纳所谓的"会员费"、"加盟费"、"产品费"、"投资款"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参加人员形成上下层级,先加入者的收益及返利实际上来源于后加入者缴纳的费用,所谓"产品"、"服务"只是掩人耳目的幌子。
二是慎重选择投资对象。在选择成为网店加盟商、渠道商之前,可登录相关政府部门公开网站,查询公司注册登记情况,了解其经营资质、业务范围、经营状况等信息,认真分析其利润来源,判断其许诺的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经营活动的盈利规律。
三是谨慎选择投资项目。对网上宣传的基金、股权、股票等理财产品,可通过证监、银监、工商等部门政府公开信息查询,核实其真实性,同时了解国家对其是否设定准入门槛、有无限制性规定等。
一旦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请及时向拨打市场监督局12315或公安机关110电话举报。
文章来源:大余公安,特此鸣谢!
文章精选【预警】第182期防传管家接收举报投诉统计(2021.02.22- 02.28)
【曝光】老人痴迷“GEC环保币”虚拟币投资 律师:该平台行为符合传销特点
【警示】看“投资数字币 ”血本无归的案例,你还会动心吗?请远离虚拟币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