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授:彭斯可拒绝选举人团投票结果
两位法学教授认为,美国宪法第12条修正案可能授权副总统迈克·彭斯(Mike Pence)拒绝有争议的选举人选票,为美国联邦众议院重新选举总统铺平道路。
据美国媒体“Just the News”12月8日报导,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Berkeley)法学教授约翰·柳(John Yoo)和圣托马斯大学(St. Thomas University)法学教授罗伯特·J·德拉亨蒂(Robert J. Delahunty)10月19日在“The American Mind”上发表文章,认为彭斯作为国会联席会议(Joint Session of Congress)的主持者,可以拒绝计入大选存在争议州的选举人票。
按照惯例,国会将在1月6日举行国会联席会议,对各州提交的选举人投票结果进行认证。
两位教授认为,虽然1887年的《选举人票点算法》(Electoral Count Act)似乎为各州报告其选举团选票创造了“安全港”,但该法案本身可能违宪,因为根据《宪法》第12条修正案,参议院议长(即副总统)应在参议员和众议院议员都在场的情况下,打开所有州选举人票的认证,然后点数选举人票。
两位教授还说,尚不清楚的是,到底由谁来“计算”选举人的选票,以及如何确定其有效性。
数十年来,政治人物和法律学者对这些宪法问题提出了不同的答案。他们认为,副总统的角色并非仅仅是打开选票、并将其交给其他人点票的部长级角色。
虽然《宪法》第12条修正案用被动语态来描述计票,但语言似乎设想了一个单一的、连续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副总统既开票又计票。
两位教授认为,检查计票中的错误或欺诈是副总统当着国会议员的面公开要做的事。
如果计算选举人选票是副总统的责任,那么,判断这些选票是否有效的责任也应由副总统来承担,这是密不可分的。
因此,有可能副总统彭斯决定是否将要计入那些诉讼中所涉及的有争议的选举人选票。
举例来说,在计算宾夕法尼亚州选举人投票时,彭斯可以计入共和党议会所选出的选举人投票,而排除来自民主党州长汤姆·沃尔夫(Tom Wolf)的选举人投票。
“我们认为是这样,但以前从未发生过这种情况。”柳教授在10月24日接受电台主持人约翰·巴切洛(John Batchelor)采访时说。
“我的看法是,副总统彭斯在开票和计票时,他决定哪些是有效的,哪些是无效的。”柳教授说。
美国企业研究所的常驻学者诺曼·J·奥恩斯坦(Norman J. Ornstein)周一(12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告诉美国媒体“Just the News”,他不认同彭斯可以拒绝选举人票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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