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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开办许可程序有调整!

广东药监 2021-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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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开办许可程序有关事宜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当前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2020年 第23号)要求,我局从2020年6月8日起调整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开办许可程序,将许可筹建和核准验收程序合并执行,即合并为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具体申报材料详见我局办事指南。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6日



END


来源:广东药品监管局

整理:粤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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