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产良药”plus版来了!
近期,随着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需求持续增加,尤其是农村地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吃紧。广东省药品监管局根据省新冠感染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药械保障和做好农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新冠病毒变异株可能引起相关症状的用药需求,进一步发掘省内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生产资源,对原《广东省新冠病毒感染者重点用药监管目录》进行了增补,在原目录基础上增加了41家企业76个品种,增补后的新目录共涉及91家企业192个品种,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求。
对于重点监管目录所列品种和药品生产企业,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将持续加强监管,坚持做好防疫药械生产经营全过程、全链条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守住药品安全底线,保障防疫药械质量和供应,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最大程度保护好人民生命健康。
2022年12月22日,广东省药品监管局根据新冠病毒感染者适应症、广东省本地气候特点、用药习惯及企业产能产量,梳理全省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底数,选出了一批重点企业和品种,制定了《广东省新冠病毒感染者重点用药监管目录》,全力做好相关品种及企业的质量监管及促供应有关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疫情防控用药。
目录发布后,广东省药品监管局科学统筹防控药械保质量促供应。一方面开展重点生产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组织各地对《广东省新冠病毒感染者重点用药监管目录》对省内50家重点企业116种传统习惯用药的涉及的全部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日报告工作,每日监测重点品种的产能、产量、库存量、流向等生产供应情况,积极促进生产企业合规生产、增产扩能及供应储备相关工作。另一方面,科学引导保障群众合理用药。积极向公众宣传发热、咳嗽、咽痛等新冠病毒感染者常见症状用药指引,通过开展安全用药宣传、消费警示、舆情监测等措施,及时引导社会舆论,避免盲目囤药造成的不合理用药风险和药品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