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发布通知 采取强化管控措施应对近期不利气象条件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预报结果及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和大气专家团队的联合会商研判,5月24日至26日我市将出现臭氧污染天气过程,最高可到中度污染级别。按照《秦皇岛市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环境质量差异化应急管控方案》要求,在严格落实《秦皇岛市2023年第二季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基础上,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自5月24日8时至27日8时(解除时间若有变化,由市大气办另行通知)执行以下强化管控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
绩效分级为A级、引领性企业和纳入生态环境“白名单”的企业,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最大限度自主减排。
强化管控期间,所有涉气工业企业每日废气量、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与基准日(管控前一日,即5月23日)同时段相比应有下降,不能出现不降反升现象。
(一)钢铁企业。钢铁企业全天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5mg/m3。安丰钢铁焦化出焦时间延长至30小时以上,具体管控措施如下:
1、安丰钢铁:自24日8时起至27日8时,停产2台180㎡烧结机。
2、宏兴钢铁:自24日8时起至26日4时,停产1台222㎡烧结机。
3、佰工钢铁:自24日8时起至26日4时,停产1台180㎡烧结机。
4、兴国精密:自24日8时起至26日14时,停产1台90㎡烧结机。
(二)水泥企业。水泥企业全天旋窑压减20%生产负荷(以产量计),全天氮氧化物排放浓度≤45mg/m3。
(三)电力企业。京能热电、秦发电、秦热发电三家电力企业,夜间22时至次日8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5mg/m3。
(四)玻璃企业。
1、耀华玻璃技术:自主减排。
2、弘耀节能玻璃、北方玻璃:夜间22时至次日8时限产10%,全天氮氧化物排放浓度≤70mg/m3。
3、其他玻璃企业:夜间22时至次日8时限产30%,全天氮氧化物排放浓度≤70mg/m3。
(五)涉VOCs企业。
1、可中断涉VOCs工序,每日6时至18时实施生产调控,其它时间正常生产,无晾漆工艺的VOCs处理设施延时关闭4个小时,有晾漆工艺的全天开启。
2、不可中断涉VOCs工序,每日6时-18时降低30%生产负荷(以产品产量计),防止无组织排放,其它时间正常生产。
3、有机化工企业每日6时至18时停止涉VOCs物料装卸。
4、全部实现源头替代的涉VOCs企业,且绩效不是最低级别的,由县区核实情况属实后,报市大气办备案,可免于管控。
(六)其他行业。
1、生物质发电行业、陶瓷行业、造纸行业燃煤锅炉全天氮氧化物排放浓度≤40mg/m3,垃圾发电行业中节能氮氧化物日均浓度≤120mg/m3。
2、除上述以外的行业企业,夜间22时至次日8时降低30%生产负荷。
二、移动源减排措施
(一)每日22时至次日8时,各类施工工地(除应急抢险外)停止国II及以下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渣土车停止运输。
(二)每日22时至次日8时,钢铁、焦化、水泥、电力、矿山企业重型货运车辆(含燃气)允许进厂、不允许出厂(国六重型载货汽车及电动重型载货车辆除外),避免运输车辆在大门口怠速停车。
(三)在抚昌黄公路与新102国道交叉口、山海关边墙子检查站组织引导重型柴油车辆往新102国道绕行。
(四)每日22时至次日8时停止港口集疏车辆运输(国六重型载货汽车及电动重型载货车辆除外),避免重型货车在港区怠速停车。
三、面源减排措施
(一)每日6时至18时,汽修行业调漆、喷漆等涉VOCs工序停止作业。
(二)每日6时至18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市中心区和各县(区)建成区内加油站禁止汽油卸油作业,鼓励夜间加油。
(三) 每日6时至18时,大中型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沥青铺设等工程涉VOCs环节停止作业,并将涉VOCs原料密闭储存于阴凉处。
(四)各县区组织城管局、交通局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在白天高温时段(早7时至晚19时)加强对城市建成区道路进行洒水、雾炮的作业频次(不少于10次);多频次对外环路、国省干道路面进行湿扫、洒水,保持路面湿润。
(五)每日6-18时,停止园林绿化修剪工作。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