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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名扬《外国行政法三部曲》对中国行政法学研究发展的推动力之三:英国行政法

2017-06-02 法学新坐标

高家伟/文

摘自《王名扬全集》编后记

 

1965年王名扬先生与夫人孙景崎女士合影

 

根据应松年教授和朱维究教授的回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开始恢复国家法制建设,作为国家法科重点大学的中国政法大学,责无旁贷地承担起恢复共和国法制建设的任务。在政府法制建设领域,王名扬、潘汉典、方彦、应松年、朱维究等老一代行政法学家自20世纪80年代起在中国政法大学开启了新中国行政法学科建设的奠基工作,培养改革开放后的首批行政法教师、首批政府法制机构的领导以及首批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俗称“黄埔三期”。《英国行政法》是王老给“黄埔三期”授课的讲稿。对此背景,朱维究教授回忆道:

 

在中国行政法初创时期,为了给政府机构培养合格的法制官员,王名扬先生带领应松年老师和我,老中青三代一起,合作培训第一批政府机构的法制官员,含各部委法制局局长,各省、自治区的法制局局长。当时,王名扬先生是主讲教师,我也有幸作为主讲教师之一,与王老一同工作。由于王老说话口音较重,不好懂,我就兼职给他当翻译。也正是在这一时期,王老全力写作《英国行政法》。当时《美国行政法》还没开始写,《法国行政法》只是将以前留学时的资料进行了简单的梳理,重点是《英国行政法》的写作。

 

1972年王名扬先生与夫人孙景崎、女儿王娅娣女士合影


关于《英国行政法》的理论特色和学术价值,杨海坤教授在1987年发表在《比较法研究》第1期的《〈英国行政法〉述评》一文中指出:

 

《英国行政法》一书行文简洁,实事求是、朴实无华地为我们介绍了英国行政法的由来和现状。从历史的纵的线索叙述了英国行政法各项制度的历史沿革,又从社会的横的方面叙述了英国的中央政府、英国公法人制度、委任立法、公开调查听证和调查法庭、行政裁判所、司法审查、行政赔偿和行政监察专员各项制度。读完书,可以使我们对英国行政法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英国行政法》一书运用了大量最新的第一手资料介绍了英国行政法的最新发展,……从而使我对英国行政法现状有了最新认识。无疑,这种介绍对我们研究借鉴外国行政的法制经验,完善我国行政法制建设是十分有益的。

 

1992年美国归来,王名扬先生与夫人合影


《英国行政法》自1987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首版后至2007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再版,学术影响力经久不衰,这里用统计数字作一点补充说明。据读秀中文学术搜索(http://edu.duxiu.com),截至2013年年底,《英国行政法》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版本的引用量达2531次,北京大学出版社版本的引用量达770次,总计3301次。


根据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数据库(1998—2013)http://cssci.nju.edu.cn/index.html,上述版次在社科类核心期刊中的引用情况为:

 

年度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次数

35

24

15

27

14

13

16

19

21

年度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总计


次数

21

13

20

19

7

11

8

283



从以上统计数据来看,《英国行政法》自1989年出版至2012年在学术期刊上被引用的走势较为稳定,平均每年17次;在最近5年逐渐走低,但仍然被引用65次,年均13次。

 

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朱苏力教授曾经根据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提供的资料,对1998—2002年期间法学著作的引用情况所作的统计表明,《英国行政法》被引用104次,在法学教科书的引用率排名中排第12位。清华大学法学院的何海波教授在庆贺王名扬教授诞辰90周年研讨会上认为:“这么高的引用频率,再次印证了中国行政法学存在着一个‘王名扬时代’,同时也说明,我们至今还没有走出‘王名扬时代’。

 

想必王老会欣喜于新中国的行政法学后继有人,期望后来者尽快走出他所开创的时代,在传承前辈们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开辟出一个新的时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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